湖北洪湖:不断细化长江大保护监督工作责任清单

  今年以来,湖北省洪湖市纪委监委持续扛牢政治责任,把长江大保护专项监督与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长江大保护战略深入实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洪湖市境内水网密布、河湖众多,共有135公里长江黄金水道。洪湖市纪委监委紧盯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流域综合治理等工作,将长江大保护监督工作责任清单不断进行再细化,精准监督、系统施治。

  为提高日常监督质效,该市纪委监委建立室组地纵向联动机制,对长江大保护工作重点内容和流域综合治理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成立10个专项督查组,对沿湖乡镇涉及的退垸还湖、禁捕退捕、秸秆禁烧、居民厕改、河湖长制、养殖尾水治理等污染治理攻坚提升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89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5个。

  “码头泊位配备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是否规范?是否做到船舶污染物应收尽收?”在新堤长江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码头,洪湖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正在开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针对洪湖市岸线长、水域广、牵涉部门多的实际,该市纪委监委不断健全完善机制,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以问题整改工作为抓手,发挥职能部门管理职能和专业技术优势,建立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促的协同机制,截至目前,已召开工作调度协商会议17次,处置问题线索47条,其中由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27条。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坚持把严的基调贯穿专项监督全过程,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受理、优先处置,严肃追责问责,制定出台《洪湖市长江大保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从责任追究情形、责任划分、移送与协作、问责方式等方面对长江大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定性量纪予以规范明确。同时注重标本兼治,督促案发单位认真剖析管理漏洞、制度短板,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截至目前,在长江大保护专项监督工作中共给予党纪处分31人、组织处理113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8份,推动健全机制15项。(湖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