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向痛点难点堵点“亮剑” 巡察问题整改见“真章”

“切实解决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以整风精神铁腕治乱,教育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打造过硬执法队伍。共问责9人,其中免职处分1人,降低岗位等级1人,行政警告2人,警示约谈5人,诫勉谈话1人,调离规划岗位2人。”日前,宿松县城管执法局通报巡察整改情况。

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巡察机构共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2323个。由于历史遗留、体制机制等因素,县委巡察机构在回访督查时,认定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城市管理局3家单位仍存在部分问题整改以及线索处置不到位、不彻底等问题。

“还有难啃的‘硬骨头’没有攻下,政治站位需再提高,主要领导要亲自督办,深入研究,加强协调,再添措施,早日完成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宿松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时强调。

为确保巡视整改件件有着落,宿松县委巡察办紧紧抓住整改落实这个落脚点,通过实行“双审核”“双督办”、发送“双函”等方式压实整改责任,向痛点难点堵点“亮剑”,推动整改工作长远见效。

县委巡察办、组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报告、问题整改清单、台账等相关材料实行“双审核”,并现场反馈审核结果,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纠正不足,指导各单位逐级逐条分解整改措施,并按要求认真完成整改。另一方面,组长定期与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沟通,切实督促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党组抓好问题整改,逐条逐项推进问题销号。充分运用集中督导、日常督查等形式,查找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相关被巡察党组织发送“督办函”,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出真章、见实效;向相关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发送“提示函”,及时提醒其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巡察整改督促落实。

目前,相关单位的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巡察效果好不好,关键看整改,下一步将继续探索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的方法和路径,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提质增效,书写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该县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