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强化专项监督 护航乡村振兴

“2023年,我们严肃查处了西峰区某村委会3名村干部共同受贿500万元、华池县社会救助中心主任贪污低保资金并收受贿赂、环县某村民小组组长套取草羊产业补助资金等一批‘小官大贪’典型案件。”近日,甘肃省庆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2023年查处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坚定正风肃纪反腐决心。

去年以来,庆阳市纪委监委将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建立“抓片联县、抓乡促村”领导机制和“专班专抓”工作机制,分层分级督促制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两张清单,建立专项监督任务措施和线索处置两个台账,通过台账式管理、项目化监督,推动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见效。

该市纪委监委聚焦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强化专项监督,以严肃问责促担当履责。先后向市委提交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报告7份,向市政府通报情况6项。下发工作提醒提示12次,约谈县区党政负责人28人次;对镇原县农业农村局督促承保公司履行保险理赔不到位,以及镇原县挪用产业项目资金问题,问责单位3个、处理9人。

针对乡村振兴领域政策项目多、资金体量大,监督检查重点不聚焦、发现问题线索难等实际问题,庆阳市纪委监委部署开展 “一县一重点”监督整治工作,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8个县区采取“解剖麻雀”式集中攻坚,形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兜底保障政策落实、耕地保护、产业发展等8类监督问题清单,细化监督任务和监督举措,以清单式监督实现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

聚焦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建设这一“重头戏”,全市纪检监察机构347名领导干部共联系服务乡村振兴重点项目501个,跟进提供纪法咨询、政策落实、纾困解难等服务保障工作,协调解决实际困难问题670个,发现违规违纪线索33个,移交后处分处理12人。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积极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全面起底2021年以来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613件,推广运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和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庆阳市纪委监委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办案中监督,对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采取市级统筹、提级查办、交叉办理等方式,严肃执纪执法,共开展监督检查592次,发现问题849个,推动整改问题828个,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86件,处理47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9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针对上级考核、督查、审计等反馈的222个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督促相关部门逐一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对账销号清零。同时,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印发警示教育手册、曝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守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甘肃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于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