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做细做实澄清正名 为实干者撑腰鼓劲

  “经查,举报内容失实,昆山市纪委监委决定为胡小娟法官澄清正名。”话音刚落,台下就响起热烈掌声。

  这是近日江苏省昆山市纪委监委在昆山市人民法院召开澄清正名通报会上的一幕。此前,有人举报该院千灯人民法庭法官胡小娟在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案件过程中枉法裁判、诋毁被告。经核查,举报人反映的有关问题均不属实。为消除失实举报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派驻市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进行了公开会议澄清,并现场向胡小娟发放《澄清正名函》。

  不仅仅是胡小娟,自昆山开展失实澄清工作以来,已为受到不实举报的71名党员干部和7个党组织澄清正名。

  今年,昆山还升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敢为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开展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的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就澄清正名实施主体、工作标准、适用范围、程序要求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秉持“应澄清尽澄清”原则,明确6类情形,对工作在改革发展稳定一线、敢抓敢管、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优先澄清保护;并结合干部身份、举报影响、澄清效果等实际,综合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一种或多种方式为干部正名,让澄清对象切实消除顾虑,感受到组织上的关心和厚爱。

  同时,为有效预防处置信访举报中的诬告陷害行为,昆山市纪委监委一体推进澄清正名和诬告陷害行为查处,强化与公检法部门协作配合,突出5类查处重点,灵活采取纪法双施、分类处置、曝光警示等措施,精准惩治、从严惩处,树立对诬告陷害行为零容忍的鲜明导向。

  “查处腐败之外,保护干部也是纪委监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昆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将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一手抓监督执纪问责、一手抓澄清保护激励,全力营造和保护“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干事创业良好环境。(江苏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张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