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人民检察院监督禁食野生动物放归自然

8月13日,武昌湖西联圩外圩正是“湖光滟潋晴方好”。望江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野生动物放归自然联合行动。

美丽的湿地风光下,工作人员正按照在养野生动物处置技术指南和放归自然技术指标要求,有序的将1670只斑嘴鸭和500只鸿雁放归大自然。县检察院对放归全程进行了见证和监督。

与县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野生动物放归自然联合行动.jpg

据了解,望江县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望江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方案》,对华阳镇、凉泉乡等5个乡镇的6家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养殖户的存栏野生动物进行了核查登记,按照省禁食野生动物退出补偿标准,对养殖户进行了补偿,帮助养殖户转产水产、畜禽养殖。

县林业局工作人员介绍,全县共现场核实登记野生动物22328只,分别为鸭类、雁类以及蓝孔雀。其中活体18587只,死体1252只。根据种类不同,将赤麻鸭、斑嘴鸭、鸿雁、灰雁放归武昌湖、泊湖等湿地保护区,将蓝孔雀安置到野生动物园等机构转为观赏利用。对于死体采取深埋无害化处理。

下一步, 依据“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县检察院将继续跟进监督有关行政机关,努力做好全县妥善处置野生动物工作。(许心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