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稳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政治生态净化优化,为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提供了坚强保障。
大会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忠诚尽职、锐意进取、担当作为,为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 “三地一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共同谱写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