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望江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6日至9月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2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坚决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照单全改,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与县委巡察组联络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

(二)细化任务,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梳理巡察组反馈问题,对照问题反馈清单共逐条制定整改措施72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反馈意见零遗留、零缺位、全覆盖。

(三)精准施策,务求整改实效。坚持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资金,确保反馈意见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直面问题,积极整改,坚定不移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一)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2024年共召开14次党组会议,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做到逢会必学;二是制定《望江县乡村振兴局党组织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实施办法》和《中共望江县乡村振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并于2024年2月22日经党组会审议通过。

2.进一步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

(2)补齐“三保障一安全”短板。一是会同县住建局和县水利局,排查整改27户疑似危房住人情况,现已不存在危房住人情况,对望江清泉等6个自来水厂进行水质检测,均已达到合格标准;二是组织各村专干、信息员和乡村振兴办全体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指示要求,强化认识,提升基层干部底线意识;三是进一步压实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村责任,通过日常走访,督查考核等方式,对“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常态化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做到问题动态清零。

3.持续督促落实“四个不摘”要求

(3)及时调整帮扶责任人。一是对帮扶联系人结对帮扶系统进行全面信息核实自查,调整完成1089户脱贫户帮扶人;二是出台《关于开展帮扶责任人调整培训及履职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展培训和长期排查;三是每季度开展帮扶联系人信息及联系工作电话抽查,目前已累计抽查帮扶人16名。

(4)强化压力传导。一是联合对第八批选派干部进行任期及年度考核;二是联合县委组织部及时开展第八批驻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业务培训;三是为所有监测户落实帮扶措施;四是安排各乡镇(街道)对本乡镇被省、市通报的驻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4.加强扶贫项目后期监管和跟踪问效

(5)积极发挥资产效益。一是强化业务培训。2024年2月召开全县乡村振兴办主任会议,对参会人员进行资产后续管理和运营能力方面的培训;二是开展全县扶贫(衔接资金)资产排查摸底工作。建立整改台账,并结合日常工作开展督查调度。2022年收益为零的43个鸭棚,其中2023年6月份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会议通过已处置了18个鸭棚,其余的鸭棚按要求收取收益资金,2024年预计收益37.05万元。闲置的7处扶贫(衔接资金)资产已盘活5个。三是全县875个经营性资产已全部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明确了联系包保干部责任,常态化监管。其中,1处闲置资产正在执行司法程序,1个已基本完成整改。

(6)增强抵御扶贫资产流失风险能力。一是全面核实所有扶贫油茶项目资产,了解合同签订情况,规范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明确产权和经营主体防止资产流失;二是严格按照《望江县关于全面加强扶贫(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办法》对资产进行全流程管理;三是制定《望江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组织开展扶贫资产排查,组织乡镇(街道)之间开展项目资金“互学互查互帮”活动,并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到乡镇、街道整改。

5.补齐光伏扶贫项目管理短板

(7)及时分配光伏扶贫收益分配。一是梳理收益分配情况,制定整改目标,并通过月提示单要求乡镇、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二是完成《望江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修订,制定了光伏扶贫支持产业发展项目库,共申报98个产业项目入库;三是梳理统计全县光伏收益分配情况,跟踪各村收益分配进度,4月份已开展第一季度工作督导。

(8)积极推动板下经济发展。一是已核实全县所有电站,适合发展板下经济共计137个电站;二是下发《关于做好当前光伏电站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发展板下经济计划表,确定板下经济建设内容;三是督促各乡镇积极推进板下经济进展,目前全县已经全部开工。

(9)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一是修订完成《望江县2024年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和《望江县2024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明确选聘程序、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时长、工作地点、薪酬待遇(或补贴标准)、管理考核等内容;二是每月收集乡镇(街道)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抽查表;三是已启动每周县级电话抽查工作,重点抽查岗位履职在岗情况,强化日常监管、跟踪问效。

6.提升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成效

(10)完善监测户识别运行机制。一是严格落实部门定期会商工作机制,根据乡镇(街道)预警信息核实情况,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对存在的风险隐患迅速研判处置;二是组织人员对反馈的3户低保户及5户特困户进行入户核实,已于2023年9月份履行程序纳入监测对象管理,2024年1月至6月初,新增识别监测对象82户332人;三是对已死亡的3户监测对象已完成了人口自然减少操作。2024年1月至6月初,共操作人口自然增加340人,自然减少981人。

(11)切实履行网格员职责。一是强化业务培训,下发《关于开展网格员培训及履职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对全部网格员开展2024年度网格员轮训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培训169次;二是督促翠湖村、茶花村对所有村组网格员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个性问题整改到位,下发《关于开展网格员培训及履职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共调整网格员314名;三是组织专人不定期开展电话抽查,及时将发现的职责不清、业务不熟等问题反馈至乡镇(街道)整改,共计65名。

7.加强工作作风建设

(12)加强水库移民信息登记管理。一是对2023年水库移民登记不正确的50人信息进行核实修改;二是根据《安徽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人口更新工作的通知》完成2024年水库移民人口更新工作,同时对移民姓名和身份信息进行全面核查;三是太慈镇、赛口镇等相关乡镇已核实移民人口信息,纠正错发人员信息,同时将追回的错发直补资金43500元全部上缴至国库支付中心,并约谈相关责任人6人。

8.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13)加快推进牵头项目进程。一是规范项目入库和项目计划前期工作,对纳入年度项目计划的项目提前做好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批复下达后能及时开工建设;二是下发2023年项目进展周通报42期,月工作提示单12期,定期对项目进展及资金拨付进行调度;三是将项目进展及资金支出情况纳入季度及年度考核,对考核结果季度进行通报、年终纳入考核排名。

9.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14)加强政务公开内容建设。一是组织各科室和经办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沟通协调,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向公众发布;二是2024年1-5月我局在全县政府信息测评结果排名第二,上升了25名;三是制定了《县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季度自查制度》,并组织各科室定期开展排查整改。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0.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5)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是5月20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并签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自觉抵制违规吃喝加强廉洁自律承诺书;二是制定《望江县乡村振兴局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度》;三是组织开展2024年上半年廉政风险点排查,共计排查出4处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5条。

11.严把财务报销审核关

(16)规范财务报销审批程序。一是核查项目结余资助资金未审批等两个问题,立行立改,已找到当事人补签;二是完善《望江县乡村振兴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审核手续;三是于2023年底前开展了财务报销手续的自查,完善了财务报销手续。

(17)规范财务支付管理。一是已完善财务报销审核手续;二是针对2020年支付的办公费用51299元,及时联系收款单位,于2023年12月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开票单位为收款单位法人。

12.规范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18)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登记。一是按规定登记2022年购买的电脑、复印机等共计20698元固定资产;二是及时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乡村振兴局资产负债表登记已无偿调出的公共基础设施(净值为183.75万元),划转至各主体设施所在村;三是完善《望江县乡村振兴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进行资产的登记与管理工作,增强当事人责任意识,做好今后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并规范登记、台账及时更新等工作。

13.严格专项资金管理

(19)及时上缴专项结余资金。一是局党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历年所有专项经费进行审核,厘清历年结余资金。对2019-2023年雨露计划专项资金结余共计110.85万元全部上缴财政专户;二是项目经办人员与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4.严格执行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20)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一是加强民主集中制等制度学习,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党组会,明确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相关规定要求的学习;二是修订《中共望江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会议事规则》,2024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制相关要求。

15.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21)强化“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一是完善《县乡村振兴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2024年以来共召开3次会议学习研究“三重一大”有关要求;二是2024年以来共召开3次党组会专题研究人事及资金使用问题,在大额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并做好会议记录;三是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在民主生活会及局党组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对“三重一大”相关会议记录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16.提升发展党员质量

(22)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一是支委加强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的学习,全面掌握发展党员的规范流程;二是指定支部组织委员专门负责发展党员会议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入党各项程序及会议记录;三是按照县直工委每月下发的提示单,强化支部标准化建设,定期不定期加强“四强党支部建设”“六有阵地建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7.持续整治形式主义

(23)着力提升宣传质效。一是宣传方式方法多元化。积极动员各乡镇动用乡村大喇叭、宣传车等方式方法全方位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部署;二是宣传质效提升显著。开展多期乡村振兴大讲堂,召开屋场群众会9658场次,激发群众自发参与“清洁望江”行动达141118人次。动员全县党员干部结合“清洁望江”“双提升”等行动入户上门宣讲,动员群众参与,切实改善民居环境,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18.切实提高整改成效

(24)统筹抓好党建与业务。一是加强党建知识学习,不断深化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筹抓好党建与业务工作。二是健全支部组织建设,制定2024年“三会一课”学习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一年开展12次专题研讨。三是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程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巩固成果,健全机制,持之以恒深化整改工作成效

(一)继续强化整改,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局党组将坚持抓整改促实效,做到整改工作力度不减、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对已经整改的问题,一以贯之,长期坚持,形成长效机制;对还没有整改的问题,要务实举措,由表及里,举一反三,全面深入整改。通过一项一项地整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销账,切实在行动上真整改,在效果上真体现,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结合整改中发现的制度缺陷,梳理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已有各项制度,重点强化贯彻执行,对不科学、不够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以制度建设保障整改长效,从而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

(三)注重整改实效,以整改促工作提升。坚持“以巡察整改促工作”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压力转化为加强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动力和有力抓手,真正实现“两推进两促进两不误”,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187016;

邮寄地址:望江县牌坊路3号;电子邮箱:wjxfpb@126.com。

 

 

中共望江县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