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匿名举报反馈加固信访“连心桥”

两个月前,宁国市纪委监委先后受理了2封信访举报信,均是反映该市甲路镇石门村存在对2019年“8.10”洪水救灾物资截留发放问题。经批示,举报信由甲路镇所在的第四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办理。

协作区立即成立核查组兵分两路,一组人员负责调取所有救灾物资接受和分发台账,并对仓库里所剩不多的物资逐一清点;另一组人员则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走访,实地了解群众接受救灾物资的情况,同时寻找署名为“郑涂”的举报人。

“去年在接收和发放救灾物资的时候,镇纪检干事和村纪检委员全程参与监督,所有物资都是按照受灾实际情况进行发放的,而且每一笔都有领取人签字确认。”石门村书记向核查组解释道。

“从村委会步行到我家需要3个半小时,洪水把道路都冲毁了,车辆也无法通行,那段时间每天都有志愿者背着大包小包,一步一步走进来给我送吃的喝的。”走访中,一位老人家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依然满是感激。

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核查组终于摸清关于石门村救灾物资的使用情况。原来,当时所有救灾物资的发放都做到了应发尽发,且账目明晰,负责分发物资的同志细心地发现有几箱方便面临近保质期,便直接发给志愿者作为午餐,直到现在,仓库里还剩下当时没吃完、现如今已过期的几包方便面。村委会不知道对这些过期的救灾物资如何处置,便一直堆放在仓库,引起群众产生“救灾物资被截留”的误会。

事实虽已水落石出,但核查组在走访中一直没有找到举报人,村里人都说没有叫“郑涂”的村民,按照规定,此类信访件一般可判定为匿名举报并进行了结处理。

“救灾款的使用不是小事情,对于群众的疑问,我们调查清楚后应让大家知晓!”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举报信反映的对象是甲路镇石门村,基本可以判定举报人是这个村里的群众,那对所有的村民进行反馈不就可以确保反馈到位了吗?”

“反馈采取什么方式呢?简单地在村委会公示栏再张榜公示一次吗?这样效果应该不是很好。如果通过微信公众号再推送一次,没有智能手机的群众照样看不见。”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小罗苦恼地说。

“‘七一’临近,可以在党员大会上对救灾物资使用情况再次说明一下,那样保准能够反馈到位!”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稍加思索地说。

为了将信访事项反馈到位,而且避免泄露举报信息,在甲路镇石门村7月1日召开的党员大会上,专门增加了一项议程,即由石门村书记主动将救灾物资使用情况现场作了详细说明。

“针对此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匿名举报,我们主动探索有效反馈方式,对群众关心的事项进行说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探索对匿名举报进行反馈,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重复检举控告问题,也是我们坚决避免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增加群众满意度的创新之举,今后我们将继续解放思想,让信访联系群众这座‘连心桥’更加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