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开展“立体式”监督检查 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是否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是否建立完善内控机制?”近期,望江县纪委监委通过“室组地”联合对部分县直单位开展综合督查调研工作。
为切实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强化日常监督质效,该县纪委监委成立了5个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综合督查调研组,选取部分民生领域、重点部门等被监督单位作为切入点,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深入被监督单位开展“立体式”监督检查。
综合督查组采用“一次督查多项监督”方式,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1+N”专项整治情况、意识形态、疫情防控、违规吃喝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清廉单位”建设等方面内容,对全县10个乡镇和42个县直单位开展“立体式”监督检查调研,各督查组对照监督清单,认真查找问题,找准问题症结,并结合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
“派驻机构监督体制改革以来,被监督的单位范围广、领域宽、专业性强,如何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效一直是派驻机构的重点和难点,现在通过联合‘室组地’开展‘立体式’督查,补齐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上的短板。”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王芙蓉表示。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按照“行业相近、优势互补、增强合力”原则,将14个派驻纪检组分组设立5个工作协作区,整合执纪执法力量资源。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联系机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工作协作区+乡镇纪委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组组联合办案、室组地协作办案机制,运用好与驻在单位党组的协调配合会商机制,解决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少、办案力量不足、专业性不强的问题。
同时,制定派驻机构职责清单、日常联系和管理、向县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工作、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重要会议、履职考核等日常管理办法,对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明确细化,推行派驻机构工作季度调度会制度,不定期召开问题线索调度会,压实派驻机构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对新时期派驻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以贯彻落实《规则》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派驻监督工作,让‘派’的优势更显现,‘驻’的权威更高效。”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