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望江县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5日至8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一是已将内设股室全部挂牌设立,并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人员调整到位。二是召开局党组会议,重新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三是通过全县事业单位招考引进紧缺专业人才2名。
2.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推进不力
(1)针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不力,督查乏力”的问题。
按照市级部署,已建立完善我县企业信用承诺报告制度、信用分级分责管理制度、联合惩戒制度、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
(2)针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今年6月份集中开展了督查检查,督促各乡镇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望江县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网格化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二是向县委编委提交了《关于统一设立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的请示》。
3.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
(1)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的问题。
已制定出台《党组会议制度》《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办法》,确保议事决策和年度考核民主化。
(2)针对“案件行政处罚集体讨论不充分”的问题。
已出台《望江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及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明确了集体讨论的主要内容,要求所有参会人员均应在集体讨论记录上签名,记录人员如实完整记录参会人员的意见,最终结论须经参加讨论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针对“工作任务分工调整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进一步提升工作统筹能力。二是建立健全局务工作例会制度,增强工作的协调性。三是对长时间抽调在外的工作人员,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对其工作任务进行调整分解。
4.重点工作开展不扎实
(1)针对“扶贫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本单位和单位帮扶人员均已制定2020年度帮扶工作计划。二是已建立帮扶成效后评估制度,明确将评估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2)针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强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二是因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强化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要求全局各股室、执法大队结合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重点开展排查,深挖安全生产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3)针对“支持配合棚户区改造拆迁不力”的问题。
主要领导开展谈心谈话,耐心细致做有关人员思想工作,力促按照县棚改工作要求完成签约。
5.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1)针对“对上级部署安排的检查活动走过场”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县应急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建立完善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查制度,并在2020年“除保服”专项行动、“两会”期间开展了督查。
(2)针对“对立案单位进行处罚后未及时跟踪督促整改”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安全生产常态化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实行安全生产班子包片、工作人员包点网格化管理制度。三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及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6.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
(1)针对“学习教育存在表面化、形式化现象”的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强化局机关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学习。二是研究制定阶段学习计划,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充分结合,提升学习实效。
(2)针对“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已研究制定局机关贯彻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实施细则,做到年初有计划、每月有主题、季度有评议。
(3)针对“‘两学一做’学习虚以应付”的问题。
一是已制定推深做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方案切实抓好落实。二是结合“七一”开展了党建知识测试,局全体党员干部参加。
7.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打折扣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意识形态2020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建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防微杜渐。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未建立”的问题。
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意识形态2020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建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防微杜渐。
8.服务宗旨意识淡化。
(1)针对“应急局与市场主体之间出现‘脱节’”的问题。
已向开发区、乡镇发出《关于建立新建、改扩建项目通报制度的函》,明确项目在事前、事中、事后保持通报沟通协调,确保项目建设中和投入后安全运行。
(2)针对“对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安全知识培训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已按照烟花爆竹经营培训大纲要求开展2019年度培训工作。二是扎实细致做好经营许可证的发放、登记工作,已将2019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培训签到装订成册。
(3)针对“违规收取培训机构培训利润分成”的问题。
一是对2014—2017年收取培训中心费用的问题进行了核查,所收款项均开出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据,缴入财政局非税账户,财政返还单位资金平台后,用于弥补单位安全经费不足。自2018年起,我局已停止向中介机构收取费用。二是出台了《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制度》,进一步规范培训行为。三是2019年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许可教育培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经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免费对经营户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针对“行政服务窗口未开展实质性工作”的问题。
一是已全面梳理本单位行政许可工作,实行信息公开。二是简化许可流程,加强宣传,在规定工作日内办结。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培训由窗口受理、主动上门服务、在乡镇培训,合格方可拿到许可证。行政服务窗口已开始补录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信息。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9.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1)针对“支部换届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提高认识,严格做好支部换届工作。二是查漏补缺,全面整理归档历年来支部换届工作相关资料、会议记录,做到系统规范严谨。
(2)针对“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实”的问题。
一是对“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深刻反思。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树牢“四个意识”,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已制定贯彻落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
(3)针对“会议记录和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做到行政会议和支部会议记录分本记录,严格签到,明确支部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1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和“三会一课”2020年度计划,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二是通过微信工作群、“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学习,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网上学习等。三是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观看专题片等方式,引导党员学深学透党章党规深刻内涵。
(2)针对“退休党员参加活动少”的问题。
健全完善退休党员管理制度,强化退休党员管理。6月10日到程双益等退休党员家中开展送学上门。
(3)针对“组织生活会召开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2018~2019年的组织生活会进行了“回头看”,查找差距、不足和短板,举一反三并引以为戒。二是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对今后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进行规范。
11.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不规范
(1)针对“关于接收有关人员为预备党员审查支委会会议无讨论发言记录”的问题。
一是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对有关人员进行综合评议。二是对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作出深刻检讨。三是对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务基本知识培训,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
(2)针对“转预备党员会议签到人数不实”的问题。
一是经核实,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对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务基本知识培训,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指定了相对固定的会议记录人,明确记录要求和责任。
(3)针对“发展对象培养考察表中培养考察情况记录时间有涂改”的问题。
一是经核实,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对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务基本知识培训,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
(4)针对“部分党员入党档案资料缺失”的问题。
一是经核实:单位两名党员入党档案资料齐全,已交县人社局存入个人档案。人社局在请档案整理中介整理档案时,只留存入党申请书和入党志愿书,其他入党材料没有留存也未退回我单位。二是以此为戒,加强发展党员相关工作,妥善保管档案。
(5)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2014-2019年党费核算表和上缴收据保存完好,2014-2016年党费收据存根因办公室调整时不慎遗失,已对当时负责党费收缴工作的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继续严格按照上级组织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对党费进行核算,做到分月收缴党费,建立收缴台账,妥善保存收据存根,做到有据可查。三是每月将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
12.选人用人不严格
(1)针对“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已制定《县应急管理局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细化规范轮岗交流的工作要求。二是8月11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单位部分内设机构和重要岗位实行了轮岗交流。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增强责任意识。二是制定《望江县应急管理局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3.“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1)针对“班子成员担当意识淡薄”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开展讨论活动,从思想认识上进行一次深刻反思。三是要求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到一线、进工厂、进企业不少于30次。
(2)针对“在很多安全生产检查中走过场,导致隐患和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的问题。
已出台《望江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及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明确每月开展业务学习,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细化了职能股室的职责分工,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各种情形;对由于执法检查走过场,导致隐患和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针对“执法检查中普遍存在好人主义思想”的问题。
已出台《望江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及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执法检查的职责分工和执法程序,制定了执法检查、案件办理流程图,并进行了集中学习;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监管对象存在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给予行政处罚,否则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针对“部分干部职工存在消极畏难思想”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已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三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14.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
一是健全完善局机关考勤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到位。二是补齐部分单位职工请销假手续。三是修订了单位干部职工考核办法,将执行上下班制度情况列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干部考察、考评和使用相结合,与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相结合。
1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禁而不止
(1)针对“公务接待费用超标”的问题。
一是加强相关知识学习,进一步完善修订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接待程序。二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和列支,杜绝将三公经费列入安全专项经费。
(2)针对“报销费用虚假列支”的问题。
一是经查,2018年的一笔接待费实际为公务接待费;怀宁县来人就餐无原始电话记录,因办公室有两部电话,同时有两本电话记录薄,巡察时未能及时提供相应电话记录薄;印制2014年《安全生产简报》列支3996元,实际费用为公务接待费用。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内控,严格财务审批,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四是建立健全经费支出定期公开制度。五是每年结合财务决算,组织开展财务内审工作。
(3)针对“公务接待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加强相关知识学习,进一步完善修订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接待程序。
(4)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2010年机构改革,,我局考虑到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在工作中有诸多不便,经与瑞祥公司协商,将皖HAJ110车辆调给瑞祥公司、皖HAJ116车辆调给我局进行交换使用,车辆所有权不变,各单位分别承担使用车辆的一切费用。2016年公车改革,皖HAJ110车辆收回上交,皖HAJ116车辆退还瑞祥公司。二是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了专题整改会议,健全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因原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现已调离或退休,我局将此情况对相关人员进了通报,以此为契机,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公车私用情况的发生。
(5)针对“原安监局名下4张加油卡无销户记录”的问题。
原安监局名下两部执法车辆在公车改革时全部上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现无执法车辆和公务车辆。车改前单位4张加油卡车已注销了3张,还有一张加油卡上有余款509.71元已变现入单位财务账。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6.财务管理不规范
(1)针对“财务一支笔审批不到位”的问题。
经查,2018年8月金色城乡广告公司6590元印刷费确实为单位打印印刷费用,因财务人员疏忽,没有送交财务领导签字。为此,我局对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针对“会计报表中经常出现没有签名盖章现象”的问题。
一是当时的报账员和会计两人现已退休,目前我局招录了一名事业编财会专业人员为报账员,聘用了一名责任心强、工作细致的人员为会计。二是要求财务工作人员,规范整理财务凭证,分类装订成册,并做到月查年审。三是对财务工作人员,加强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
(3)针对“账务凭证装订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规范整理财务凭证,为保证财务凭证的严肃性,在不拆开财务凭证情况下进行了财务调整。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
(4)针对“餐饮费报销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经查,我局实行职工午餐补助时,经与县供销社商定,将原县供销社食堂作为两单位内部食堂,我局职工午餐补助定点在该食堂,并将此情况向财政部门进行了汇报,同意单位内部食堂可以用食堂收据作为报销凭证。二是按照要求,补开正规餐饮发票,因食堂承包人已死亡,食堂已关闭,无法以原县供销社食堂开具税收发票,现将以我局名称开具正式发票,并将原白条收据注销。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严格规范餐饮费报销审批程序,严把审核关,做到白条不入账,确保此类问题以后不再发生。
(5)针对“采购维修程序缺失”的问题。
一是经查,2014年购买的专用视频会议配套设备,来源于省全额专项安全生产设备装备资金,由省局统一招标采购,我局收到设备后计入国有固定资产。2017年的办公大楼装修工程,我局多次在办公会议上研究,依据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进场交易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数额》文件内容,并与公共资源采购中心对接请示,不用采取招投标程序。二是加强相关人员对招标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纪意识。三是研究制定本单位《项目物资采购实施细则》,规范项目和物资采购行为。
17.烟花爆竹市场混乱,监管乏力
(1)针对“非法经营和经营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
已成立县“打非”执法队,出台了《望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望政办秘〔2019〕43号)。
(2)针对“个别烟花爆竹成品库,没有经过现状安全评价和市局组织的验收,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2019年7月26日已向望江县供销社烟花爆竹专营有限责任公司下达执法文书,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该处仓库,已于2019年8月1日前整改落实。
18.安全生产专家巡诊会诊制度落实不力
(1)针对“未督促巡诊会诊专业技术公司严格履行服务合同”的问题。
一是已对上级有关制度、规定加强学习,增强责任意识。二是对班子分管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引以为戒。三是约谈了瑞祥安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四是已将舒美特、圣丹、新城加油站、中南液化气站的安全检查意见复印。
(2)针对“督促企业对专家巡诊会诊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借助2020年第一轮专家会诊,对前期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对未整改的问题下发执法文书进行跟踪督办。二是对虎山木业加工厂、望江县精艺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和望江县精美欣钢构有限公司3家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对虎山木业加工厂和望江县精美欣钢构有限公司2家企业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完毕,目前已完成整改。三是已督促各企业全面落实专家会诊反馈的检查意见。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9.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偏差,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定位不准、责任不清”的问题。
一是根据应急局职能职责和班子分工,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个人责任清单,明确相关工作要求。二是出台《县应急管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全面查摆本系统本单位各领域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实行清单管理。四是加强廉政学习,开展廉政教育,班子成员与分管的二级机构负责人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五是及时调整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20.管党治党宽松软,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一是定期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全面查摆本系统本单位各领域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实行清单管理,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加强监督。三是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五是经常深入基层、企业一线调研,听取群众、市场主体意见,做到有错必改、有问题必查、查实必究。
21.行政执法不严格
(1)针对“案卷未按照规定装订归档,也未安排案卷管理归档人员”的问题。
一是已对2014年以来的所有执法案卷进行统一整理,补齐相关的文书材料,按规定装订归档。二是明确由执法大队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案卷整理归档工作。
(2)针对“案件号使用随意”的问题。
一是出台了《望江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及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明确规定由执法大队对执法案件统一编号和归档管理,明确了具体负责人。二是进行了通报反思,强调部门沟通,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3)针对“执法文书缺失”的问题。
对2014年以来的所有案卷进行了统一整理,对缺失“案卷目录”、“卷首”等执法文书的案卷进行了补充,并装订成册统一归档专人管理。
(4)针对“执法程序缺少”的问题。
一是对整改任务中提到的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文书内容有缺失项等问题,我局对2014年以来的所有案卷进行了集中整理和审核,做到应补尽补;二是制定了执法流程图,在学习会上进行了集中学习,规范了执法流程;三是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案件调查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5)针对“法律条款使用错误”的问题。
经核实:该问题系执法人员错误使用了2007年老版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针对执法人员在工作中不严谨、不细致发生工作失误的情况,我局对该执法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学习,制定了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严格审核。
(6)针对“行政处罚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经核实:2018年2号、3号案件执法人员因条款中有“可以”两字,就片面的认为也可以不对“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处罚;2018年1号案件,办案人员认为该企业系职业健康危害严重的,且完全未整改,即按《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进行处罚。二是我局已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了通报,明确了执法培训制度,研究制定了行政执法流程,规范了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七)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方面
22.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
一是成立县应急管理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明确专班专人,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确保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断发现、梳理、整改问题,建立并形成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每月中旬开展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23.研究部署扶贫工作不够,引领扶贫工作举措不够有力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村“两委”的交流沟通,了解扶贫村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2019年拨给帮扶村安全隐患整改补助、危房火灾救助等各类扶贫资金30余万元。二是每月组织帮扶责任人上门走访,宣传扶贫政策,了解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和需求,及时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并抓好落实。
24.对在企业安全检查中查找出的问题因考虑到企业的实际困难而从轻处罚,起不到警示教育作用
一是制定了《望江县应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及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明确要求对违法企业寓教于罚,通过处罚等行政手段使企业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对屡教不改的违法企业,从严从重,并通过媒体曝光、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等方式,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6-7157568;邮政信箱:望江县华阳镇回龙西路13号;邮编:24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