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生态环境分局原二级主任科员张新南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张新南在担任望江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环评审批、环境保护验收、环保检查、环保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秸秆外运补助项目奖补资金分配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23家企业和个人财物共计100.126万元。张新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2月,张新南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