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受理优化营商环境信访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县委推进“双招双引”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根据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双招双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自即日起,县纪委监委将全面受理损害营商环境的信访举报。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 服务企业或群众态度差,办事拖拉、故意刁难、压件不办,不按法定或承诺时限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或提供公共服务的;
2. 在服务企业和群众中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暗示诱导、明通暗卡,违规占用企业财物、接受利益输送等的;
3. “新官不理旧事”,以班子换届、机构改革、岗位调整为由,对政策承诺不兑现、生效合同不执行的;
4. 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多头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
5. 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在招投标组织、实施、监督等过程中存在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
6. 在管理和服务中指定中介机构、评估机构承揽业务,导致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贵”,甚至勾结黑中介刁难群众,违规办理业务等“窗口腐败”问题的;
7. 对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监管不严、包庇护短、有责不追;监管缺失,对窗口单位秩序混乱等问题失察失管的;
8. 其他破坏营商环境、有损“双招双引”工作的行为或事项。
二、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7174438;
举报邮箱:360838846@qq.com;
来信举报邮寄地址: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来访举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欢迎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监督,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举报时,请列明时间、地点、具体事项、涉及人员等内容,以便纪委监委处理。提倡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规依纪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望江县纪委
望江县监委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