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望江县委关于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2日至9月15日,市委第八专项巡察组对我县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开展了巡察。11月23日,巡察组向我县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望江县委始终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深化认识,真正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思想的重要行动。
(一)强化组织领导。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落实。成立了望江县绿化工程领域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主要负责人和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5名县级领导担任副组长,14个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落实各项整改工作事项,迅速将全县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细化推进措施。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坚持立行立改和常态化长效化整改相结合,制定《中共望江县委关于落实市委第八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围绕巡察指出的4个方面35个问题,制定143项整改措施,明确7个责任领导和11个责任单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保障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协调调度。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认真履行整改指导督导职责,成立联合督导组对整改事项开展2轮全覆盖督查,发督查通报1期,问题反馈单16份,跟踪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集中整改期间,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党组会分别3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研究推进整改落实,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突出压力传导,有效推动了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对标对表整改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整改情况
1.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加强理论学习。一是县委、县政府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6次,各整改单位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共学习67次、交流研讨22次,并邀请园林绿化专家培训2次;二是各整改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开展专题调研7次,完成调研报告6篇。
(2)加强对全县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2024年县政府和各责任单位专题研究城市绿化工作15次,其中县政府2次;二是更新县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召开会议1次;三是制定《望江县园林绿化管理办法》,明确议事协调机制;四是对反馈问题核查,制定《望江县城区绿化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城区道路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应绿尽绿;五是制定《望江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工作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
(3)树牢绿化精品工程意识。一是制定《望江县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对施工涉及需要占用、移栽绿化等进行明确规定,东环路提升改造等附属绿化工程已履行报备、移交手续;二是制定《望江县城市绿化苗木修剪规范意见》,规范修剪行为;三是函告县供电公司规范电力线路绿化修剪问题,对供电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四是播放爱绿护绿宣传片5次,悬挂宣传标语80余条,发放爱绿护绿宣传册1000多份,设置爱绿护绿标志牌50个等多形式宣传;五是出台《望江县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查处案件1件。
(4)加强绿化主管部门对设计方案的审核。一是修剪望江大道过密绿化树839棵,增设武昌湖路绿化防护栏983.4米,制定望江大道棉花大市场段“复绿及建设生态停车场”实施方案,清理出雷池大道绿化带高出绿化池部分的种植土76m3,补栽西环路行道树27棵,制定《望江县城区绿化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完成雷池大道补栽色带片栽约3000m2,紫玉兰8棵。二是莲花湖公园、渡江烈士陵园、牌坊路口袋公园相继完工,投入使用。三是制定《望江县城区绿化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完成雷阳路等绿化防护栏杆建设共6189.1米。四是修订完成《望江县绿地系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五是已完成县城出入口的通衢大道绿化工程建设,新增绿化面积18000m2。六是出台《望江县城区绿化养护及相关工程建设考核细则》,自2023年8月以来,组织开展绿化养护月考核9次,下达绿化养护整改通知书9份,组织参观学习3次。
2.坚持科学决策
(5)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率。一是明确安九路一期绿化长廊工程养护责任单位,目前已开展日常管护工作。二是制定《望江县林业局林业融资项目闲置资金排查工作方案》,修改完善《望江县林业局项目管理制度》。
(6)规范使用林业专项资金。一是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执行绿化树种栽植;二是完善《望江县林业局项目管理制度》等2项制度。
(7)规范移栽树木管理。一是移植树木已落实了养护;二是制定《君皇山苗圃移植死亡苗木补植方案》,并完成补植补造工作,发布《关于加强安九路拓宽移植香樟等树木后期日常管护的通知》,明确管护职责;三是相关路段补栽桂花36棵、木槿110棵、石楠球48棵、法青800株;四是已修订完善《望江县林业绿化工程验收暂行办法》等4项制度。
(8)深入调查研究。一是县林业局、华阳镇及安庆城乡规划设计院共同对县经开区17条道路绿化现状进行分析,对8条道路予以剔除,计划对剩余9条路段按流程分步实施;二是修订《望江经开区党工委“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制定《开发区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
(9)树立严谨工作意识。一是对人防疏散基地进行塌方隐患排查,并由第三方进行设计以及工程预算的编制,目前已完成施工并验收。二是县发改委党组召开扩大会议,集体学习《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强化职能职责,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三是制定《望江县发改委分散采购管理制度》,通过建立项目前期设计、决策机制,提高项目决策专业性和科学性。四是制定《望江县人防公园绿化养护及考核制度》,对管护不力的按照考核分扣除养护费用,健全了全方位的管理机制,2024年上半年已经分两个季度进行绿化养护考核,对其中管护不力的方面进行考核扣分。
3.完善园林绿化工作体制机制
(10)充分发挥绿化工作委员会职能作用。一是更新县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印发《望江县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望江县绿化管理办法》,强化体制建设;二是从县住建局、县林业局等单位外聘绿化专业人才10名,建立专家库,重点事项邀请其参与,已开展1次宝塔河综合治理工程涉及绿化部分征求意见会。
4.规范行政执法
(11)严格落实自查自纠。一是恢复损毁的绿化苗木;二是出台《望江县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并查处毁绿案件1起。
5. 推动园林绿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12)规范城市绿化设计。一是经聘请绿化专业设计公司调查,原设计基本合理,不存在桂花等乔木不适宜树箱栽种问题,根据调查结论对11套破损树箱进行维修,加强日常养护;二是修订完善《县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5-2030年)》,注重规划落实的可行性。
(13)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制定《望江县发改委分散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了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审批、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流程,全面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6.加强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监管
(14)提升绿化养护水平。一是将养护期调整为一年,并重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二是举一反三对城区绿化苗木栽植、养护及成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共补栽行道树、灌木85棵,片栽3135平方米。
(15)加强园林精细化管理。一是县住建局与街道社区做好绿化管养移交工作,发放《关于督促加强望江县老旧小区改造建后管理工作的函》《关于加强望江县老旧小区改造建后管理工作的通知》,压实属地责任;二是县住建局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西环路段等完成补栽,县发改委对人防疏散基地B、C路项目完成补栽,县城管局对城区其它绿化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城区绿化排查整改台账,共补栽行道树、灌木85棵,片栽3135平方米;三是完成七里棚路复绿,对原养护公司责任人进行约谈;四是出台《关于建立我县园林绿化养护标准意见的通知》等3项制度。
(16)强化建管一体。一是县住建局已完成碧秀花苑G区补栽,共计补栽苗木28株,复绿片栽22片;二是对城市绿化工程乔木、灌木死亡问题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补植乔木667株,补种草坪约200m2;三是出台《望江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细化责任分工、明晰管护职责;四是县林业局联合新望集团对城市绿化工程养护情况开展“回头看”,向相关责任单位发放工作提示单6份,督促相关单位履行养护责任,均已整改完成。
7.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
(17)规范工程项目实施管理。一是宝塔河综合治理工程景观带(一期)工程,已与原施工单位解除合同;莲花湖安置点增绿工程、县职业教育中心技能实训设施扩建项目-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已验收。二是莲花湖公园项目已投入使用。三是印发《望江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重点工程项目要素保障机制》,明确重点工程项目管理机制。
8.提高巡察整改成效
(18)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一是县发改委党组对漏报项目责任人原人防股副股长提醒谈话,县住建局党组对漏报项目责任人原城建股负责人约谈,经开区就漏报项目进行了情况说明;二是经开区、发改委、住建局均对2017年以来涉及绿化领域项目进行梳理,建立台账。
(二)全面加强城市绿化工程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整改情况
9.深入细致清查存在问题
(19)严格核查工程款拨付情况。一是重复支付的资金已全部追回;二是制定《望江县城市管理局绿化工作管理制度(试行)》等4项制度。
(20)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一是人防办停车场及绿化工程项目与人防疏散基地项目资金同为人防易地建设费中列支,不属于挤占挪用的情况;二是出台《县发改委项目资金使用制度》,修订《县发改委财务管理制度》。
(21)加强项目管理。制定完善《望江县林业局关于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新望集团绿化项目管控全流程管控机制》。
10. 持续规范项目招投标
(22)严肃招投标制度。已制定《望江县林业局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5项制度。
(23)严厉整治围标串标。一是对涉嫌围标串标的2家公司,记不良记录一次,对涉及问题的企业负责人开展约谈。二是出台《开发区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
(24)加强零星工程管理。一是制定《望江县发改委分散采购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单位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二是严格落实项目信息公开,2023年以来公示9个项目。
11.加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
(25)严格项目变更程序。一是经对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建设等项目变更进行核查,符合变更程序,经对新西安置区增绿工程未履行变更手续情况下直接核减工程量造成工程完成量不足问题进行核查,并对具体经办人员提醒谈话;二是制定《望江县林业绿化工程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办法》。
12. 加大审计监管力度
(26)严格规范支付流程。一是重复设计咨询费已退还;二是制定《望江县林业绿化工程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办法》《新望集团内部审计监察制度》。
13. 充分履行监管责任
(27)追缴多支付工程款。一是多付工程费已全部追回;二是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回头看”,未发现类似问题。
(28)增强主动作为意识。一是多支付的工程款已追回,并对原结算审计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了约谈;二是制定《望江县住建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望江县住建局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已对牌坊路口袋公园等工程开展栽植土取样检测;三是制定完善《望江县住建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
(29)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一是组织对2017年人防相关发票报销情况核查;二是多计的临时用工费已退回;三县发改委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公园绿化养护及考核制度》。
14.加强作风建设
(30)提高工作责任心。一是县林业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学习3次,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县林业局5次、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3次,县重点中心集中学习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相关文件4次,切实强化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并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二是修改完善《望江县林业局项目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
(31)加强工程验收监督管理。一是县发改委对10个工程进行了“回头看”,所实施工程在质与量上均已达到建设预期;县林业局核查的25个项目,向相关责任单位发放工作提示单6份,督促相关单位履行养护责任,均已整改完成;二是制定或完善《望江县林业局项目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
(三)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整改情况
15.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3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一是修改完善《望江县林业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5项制度;二是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自巡察以来,纪检组参加县重点中心研究“三重一大”问题的党组会7次,县林业局党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末位表态”制度;三是县人防办已于2023年4月经国防体制改革并入县发改委。
16.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33)规范党员发展流程。对违规发展党员涉及人员进行了处分和处理,同时县发改委对自2018年以来发展的党员组织系统核查,未发现违规发展党员的情况。
(34)严抓党员干部管理。一是对8名聘用人员进行重新安排;二是出台《安徽省新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招聘制度》。
17. 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检查作用
(35)狠抓日常监督。一是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常态化参加或列席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等重要会议。2023年8月份以来,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参加列席综合监督单位重要会议18次,驻县资规局纪检监察组参加县林业局重要会议6次。二是2023年8月份以来,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主动约谈1人次,自办案件1件,给予处分1人;驻县资规局纪检监察组开展谈心谈话10人次,自办案件1件,给予处分1人。三是2023年以来县纪委“室组地”联合办案17件,“组组”协作配合办案39件。2023年8月份以来,驻县资规局纪检监察组开展日常督查4次,发现问题9个,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开展日常督查3次,发现问题1个。
三、突出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加强党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警示教育、监督检查、以案促改等方面着手,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驰而不息纠“四风”,从严整肃工作作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深化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持续推动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我县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深化整改成效。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真正把绿化工程领域问题整改的成效体现到自我完善、堵塞漏洞、提高能力上,为城市绿化工程高质量发展提供长效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7157168;电子邮箱:275819293@qq.com,通讯地址:安庆市望江县雷阳街道武昌湖路发改委大楼二楼城管局(注明绿化巡察整改),邮政编码:24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