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县水利局太慈水利站站长鲍六一、太慈镇太慈村党总支书记曹为胜工作日午餐饮酒问题: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上午,鲍六一到太慈镇太慈村对接工作时,中午在太慈村村部食堂就餐。席间,鲍六一、曹为胜应本村个体户汪某提议,三人饮用了汪某提供的一瓶白酒。2021年3月,鲍六一和曹为胜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