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高位推动 助力案件质量效率双提升
“这是胡某案的问题清单,相关问题案件审理室已与承办部门详细沟通,请您跟踪督办整改。”近日,望江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向领办该案件的班子成员汇报相关情况。
依据县纪委监委推行的班子成员领衔办案制度,案件审理室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开具“诊疗单”,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在与承办部门沟通后及时向领办案件的班子成员报告,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领导责任,取得了质量提升和效率提高的双重效果。截至目前,案件审理室已向班子成员发出问题清单8份,列出问题20余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推动业务指导提质增效,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以“二十四”字方针为基石,运用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严守“三关”,助力精准有效发现问题。严守程序手续关。坚持以党纪法规为准绳、以条例准则为指引,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对受理的案件认真审核线索来源、初核、立案等阶段程序的合法性及手续完备情况。严守事实证据关。认真审查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及相关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着重关注当事人谈话笔录、证人证言与违纪违法事实见面之间是否一致,确保证据链闭合。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职务犯罪证据审查标准,着力排除合理怀疑,严守职务犯罪证据要求底线。严守定性处理关。既把握违纪违法行为本质,又全面分析涉案因素,全面评判,综合比较分析,按照党纪、政纪、法规及有关解释答复,提出定性和量纪意见。审慎运用“四种形态”,在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增强“第一、第二、第三种形态”的威慑力、影响力,推动纪法情理贯通融合。
“案件质量提升是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题共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打造案件审理与审查调查部门间的良性互动格局,不断增强工作合力,助力案件质量提升。(王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