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故事会|檀球:淡泊名利 两袖清风

檀球(1846-1900),名震生,字汝濂,望江新坝乡人(今高士镇)。出身官宦世家,高祖檀清泰官沭阳知县,父檀崖官直隶同知,永定河道。幼偕胞弟檀玑从师李灼然,攻读经史子集。同治四年(1865),举秀才,七年举优贡;九年点经魁(举人)。光绪二年(1876),官光禄寺署正。后改官郎中。

光绪十三年,檀球任南康知府,政教有声。他继承朱熹白鹿洞遗风,传经讲学,听讲诸生,接席盈阶。并捐俸励士,奖掖后进。匡庐为江西第一名胜,丛林古刹,殿宇幽邃,有黠僧盘踞其间,常行不轨。檀球入境后,按法处治,“歼其魁,火其巢”,妇孺称快。去任时,惟琴书一船,砚石数方。乡民和绅士数千人夹道欢送,送德政碑数十起。

檀球居官20余年,淡泊功名富贵。常与人说:“吾辈读圣贤书,当以廉介为首倡,以天下为己任。”生平乐济亲邻,赈灾民,修渡船,建书院。以慈善为本,以造福众生为夙愿。光绪十八年(1892),邑青林寺僧本融,重修禅堂落成,索联于檀球,檀球撰联一副,并亲笔题写。联云:“与老僧结三世因缘,护法忆前人,至今题赠诗篇,犹对闾邱思祖德;笑贱子为一官束缚,归田期异日,到此解留玉带,好从佛印证禅机。”

清中期之后,新坝檀氏遵循家规家训,重学尊师,兴贤进士,尤其是檀崖与檀球、檀玑,两代为官。檀崖,檀球的父亲,同治三年(1864)甲子科举人,同治九年(1870)庚午科其长子檀球次子檀玑同时中举人,同治十三年(1874)檀玑又考中二甲第三名进士,入翰林院。十年之内一门两代三登科,同时出现“父子登科”和“兄弟登科”,一时之间,父子三人声名鹊起。当时有文人将檀崖、檀球、檀玑比作北宋的苏洵、苏轼、苏辙父子,称他们为“望江三苏”。

檀氏家规摘自清乾隆四十年檀萃等编纂的《檀氏家乘》,只是一个概述,程式与禁条,共18则。虽简略,但宏观,推崇忠孝节义、教导礼仪廉耻,方方面面都有涉及。其中“程式”部分,以孝悌为先,遵循中华民族“百善孝为先”的优良传统,对家庭成员之关系、对族内族外之处置,进行了细致规范,着重强调的是勤俭持家、遵纪守法。类似程式,多是从自律角度对后人行为进行规范,强调的是遵守。

“禁条”部分的九款,则具体有不准赌博、不准酗酒、不准藏匿公产等,处世层面相对更多一些,而且也侧重于外部的道德约束,作为对子孙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教诲,具有积极的教育意义与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