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探索“12+N” 压实政治监督责任

“感谢你们查清我反映的土地纠纷问题,语言不足以表达我内心的感激,我决定当面赠送锦旗表达感谢。”信访群众任某向蒙城县纪检监察干部赠送锦旗时说道。

近年来,蒙城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12+N”监督,每月明确一个监督专题,辅以N项常态化监督,进一步压实政治监督责任。

紧盯中心决策,立足监督首责。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持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2021年初围绕全年重点工作共梳理重大工作和项目60余项,再依据时事调整制定12个月度监督专题及56项常态化监督,通过及时制定工作提示、任务清单,对重点任务条目式梳理,力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筹疫情防控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紧盯重点领域,提升监督质效。始终牢记“行之实者”,坚持务实担当。统筹安排乱占耕地建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领域监督,针对任务疑难点及时汇总分析,确保找准监督路径。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重点领域监督检查230余次,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25件、已办结完成183件,查处问题313件、处理292人,追缴收回资金460余万元。

紧盯小微权力,强化监督联动。始终牢记“民之乐者”,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全县纪检监察“一盘棋”观念,参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四项清单,逐一梳理基层各类惠民惠农政策廉政风险点,实现全县290个村(社区)全覆盖。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线索,由协作区统筹调配办案力量,采取分工交叉、提级办案方式,下沉联动、深挖彻查。2021年,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41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9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人。

“探索创新监督方法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我们将在探索‘12+N’的基础上对监督方式、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提升优化。”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