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强化派驻监督,推动巡察整改见成效
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整改意见,驻县财政局纪检组聚焦巡察台账反馈问题,持续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见实效。
着力加强建章立制,整改健全长效机制。对县委巡察提出的 “财务制度执行力不够”“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督促并参与县财政局党组会议7次,全面修订了《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制度》等共计9项单位制度,通过巡察整改优化推动各项工作机制健全完善。
着力推动岗位交流,有效防止腐败滋生。对县委巡察提出的 “干部年龄结构不优”“职工轮岗交流不及时”等问题,督促县财政局党组积极选拔任用年轻干部,及时启动内部轮岗,选优配强干部队伍。2023年3-5月期间,先后选拔8名年轻干部担任乡镇财政分局副局长,对局机关9名二级机构负责人开展轮岗交流。同时,积极开展岗前廉政谈话3批18人次,促进廉洁履职担当。
着力推动作风转变,提升履责担当实效。对县委巡察提出的 “财政资金日常监管不够有力”“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不清”等问题,督促县财政局党组持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个人欠款清理、国有资产专项治理等行动。对于 “社保资金保值增值不够”的问题,督促县财政局党组经多次研究出台《社保基金大额定存竞标工作方案》,形成了多个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促作风转变提工作质效。目前,已有序运作2轮共计1.7亿元大额基金定存事宜,并以此带动全县金融工作持续良好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