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发挥派驻监督“前哨”作用 强化扶贫专项督查
“请提供近三年实施雨露计划补助人员花名册和县交通、教育、人社等部门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台账、资料,我们将据此到镇村、到户、到主管部门进行比对核查。”近日,望江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县教育局、县科经局三个纪检监察组联合到县扶贫办对所驻单位扶贫开发资金的管理使用、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摸底。
为提高脱贫攻坚监督检查的针对性,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和“前哨”作用,结合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对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十大工程牵头单位扶贫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组团”方式,“四不两直”开展联合随机抽查和暗访督查,避免多头督查而增加基层负担。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联系部门与乡镇,坚持问题导向,紧扣“两不愁三保障”和产业就业扶贫,通过会议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检查、走访了解、个别谈话等方式,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成效考核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审计及上级督查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扶贫专项资金管理、扶贫项目实施和管理、各帮扶单位帮扶责任落实、扶贫政策落实等7个方面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看在低保、五保、危房改造、救灾救济、易地搬迁、小额信贷、产业扶贫、教育资助、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管理使用中,是否有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问题,有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雁过拔毛问题。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实施、验收等环节中是不是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派驻纪检监察组一方面对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十大工程牵头单位整改清单进行核查,看是否针对反馈的问题明确整改工作任务,责任到人,整改措施是否具体细化,已完成整改的事项是否切实到位,尚未整改的要求说明原因,逐一排查虚假整改、“材料式”整改,扶贫领域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项目组织实施不力等突出问题。另一方面紧盯问题,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对共性问题,综合分析查找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建议,推动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牵头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发现和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贪污腐败问题,真正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等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朱佳节表示。(江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