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八清单一机制” 压实巡察责任

今年以来,望江县紧扣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两条主线,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巡视巡察会议精神,同时注重学习借鉴外地巡视巡察工作经验,不断总结提炼,在全面梳理各巡察工作主体职能职责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望江县委巡察工作责任清单》《望江县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工作协作机制》,构建巡察工作完整的责任链条和高效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各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压实巡察工作责任,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政治巡察。

《责任清单》包含县委主体责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责任、县委巡察办统筹协调指导督导保障服务责任、县委巡察组组织实施责任以及被巡察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县直相关职能部门支持配合责任等八个方面清单,共细化为119项。

《望江县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工作协作机制》要求各相关部门在县委统一领导下,既分工负责,又协作配合,做到信息互通、力量互助、成果互用。

 “‘八清单一机制’进一步细化明晰了各责任主体在推进县委巡察工作中所必须履行的职责任务,有助于确保县委巡察工作协调一致,真正做到同频共振、同题共答。”该县巡察办负责同志说道。(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