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逐项“过筛” 为案件质量“体检”
“这个处分决定没有被处分当事人签字。”“这个谈话笔录不太规范,只有谈话开始时间,没有结束时间。”“这份复印件材料未注明来源和取证日期,取证人、提供人没有签名,也没加盖骑缝章。”……这是9月17日,发生在望江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会上的场景。
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审查调查意识,有效提升案件质量,近日,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共检查了2019年以来结案的各类党纪政务案件79件。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分为自查、评查、整改三个阶段。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各有关室(部)严格对照庆纪办[2020]10号文件中《安庆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问题长效整改清单》进行自查,县纪委监委成立由审理、案管等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的案件质量评查组,通过“一案一评”、交叉评查、集体讨论的方式,重点评查文书制作、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处分执行等事项,逐项检查、逐项过筛,共发现问题200余个,并召开案件质量点评会,对评查中发现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列出整改清单,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通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提高了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案件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及时发现案件质量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整改和努力方向,助推办案质效提升。
“发现问题不是终点,解决问题才是关键。下一步,我们将常态化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严肃认真对待新形势下审查调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把牢案件质量‘生命线’。”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点评时强调。(付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