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行为与违规组织、参加公款宴请行为的界定

  网友“胜利”问: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行为与违规组织、参加公款宴请行为都与公款吃喝有关,这两者应该如何界定?

  答: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行为,是指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者其从事公务的党员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情节较重的行为。

  违规组织、参加公款宴请行为,是指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者其从事公务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的行为。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行为与违规组织、参加公款宴请行为的区别主要有:

  1.违反的有关规定不同。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行为违反的是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规定,违规组织、参加公款宴请行为违反的是公款使用有关规定。

  2.行为方式不同。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行为主要表现为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违规组织、参加公款宴请行为表现为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活动。

  3.违纪情节不同。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行为需要达到情节较重才能认定为违纪;违规组织、参加公款宴请行为情节较轻即可认定违纪。

  4.涉案款物的处理结果不同。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行为只对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的或者大吃大喝而浪费的钱款进行追缴;违规组织、参加公款宴请行为则需要对宴请产生的所有费用进行追缴。(曹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