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宋江林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望江县纪委监委对望江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宋江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宋江林身为中共党员、公职人员,毫无党性原则,毫无纪法观念,底线失守,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收受礼金、利用影响力为亲属谋利;利用职务便利在房屋征收、资金拨付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宋江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望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宋江林开除党籍处分;由望江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