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打出“组合拳” 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日前,针对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易发高发现象,望江县纪委监委结合纠治“公款吃喝歪风”,通过加强教育、起底线索、明察暗访、联动协作、压实责任,打好“组合拳”,坚决遏制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2019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4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人,其中开除党籍28人,降低岗位等级6人。

强化警示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集中学习关于惩处酒驾醉驾相关法律法规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并签订拒绝公款吃喝和酒驾醉驾承诺书。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网站和公众号公开曝光县内5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组织2019年以来因酒(醉)驾被查处的人员到本单位现身说法,以案示警。县交警部门结合实际,采取集中行动、周末夜查、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时段路段明查等措施,严管严查酒驾醉驾行为。县公安、检察、法院及时公布交通事故案例和查处酒驾醉驾数据及判处实刑案例,营造拒绝酒后驾驶的舆论氛围。

排查问题线索,确保“清仓见底”。县纪委监委牵头,与公、检、法等部门对2019年以来的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经排查,累计清理出移送不及时问题线索16件,目前已全部分办到相关纪检室,正按照相关程序处理。对全县2019年以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问题处罚、处理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酒驾醉驾问题清仓见底、处置到位。

加强联动协作,释放综合效应。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同公、检、法部门之间的问题线索移送、联动协同和快查快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公安机关发现的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的,除按正常程序办理外,在处罚决定做出后,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县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醉驾案件依法快审快诉,县法院及时将判决生效后结果移送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及时分办、快查快办,形成专项整治合力。

开展明察暗访,深挖“四风”问题。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通报曝光机制,县纪委监委成立2个督查专班,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重点对宾馆、酒店、家庭饭庄、“一桌餐”、会所、食堂、茶艺等隐秘场所进行暗访,坚决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的顶风违纪行为,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截至目前,已对城区46家酒店、家庭饭庄、食堂等场所进行了明察暗访,共发现相关问题4个,对存在问题的8个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在全县范围通报。此外,对酒驾醉驾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所在乡镇、单位同期招商引资和外事接待饮酒活动进行追根溯源、同步排查,深入查纠“酒局”背后的“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严肃追责问责,压实主体责任。对一年内出现3次以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或班子成员酒驾醉驾的,由县纪委监委对所在单位“一把手”约谈;对酒驾醉驾压案不查、包庇袒护以及线索不移送的,实行“一案三查”,严肃追究相关执法部门直接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责任。并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作为研判党委(党组)政治生态的重要指标,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职不力的将严肃问责。(江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