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双向转送”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

“因部分群众不能正确区分‘大信访’与纪检监察信访的职能,经常向县信访局举报检举控告类的问题,而将诉求类的信访事项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反映,造成多头信访、重复信访和越级信访等现象出现。”望江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说道。

为打通信息沟通不畅的壁垒,进一步规范办理群众信访件。近日,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信访局印发《望江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县信访部门双向转送信访件暂行办法》,按照“分级受理”和“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制定了“双向移送”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提高信访件办理质效。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接收县信访局转送检举控告1件。

明确双向转送范围。清单式列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五种情形。县信访局按照管理权限将收到的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检举控告、申诉、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批评建议,向县纪委监委转送县纪委监委将收到不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件,向县信访局转送。

做实做细转送登记。认真分析研判信访件,县纪委监委与县信访局在转送信访件前进行充分沟通,避免因沟通不到位导致信访件办理不及时情形。双方应当指定专人进行书面转送,分别建立专门台账,定期对账。对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清楚、准确署名的信访件,由具体承办单位向信访人告知受理、办理结果等相关情况

强化保密严肃问责。对转送的检举控告材料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在转送过程中出现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移送、丢失隐匿擅自销毁相关材料、泄露检举控告情况、泄露检举控告信息导致实名检举控告人遭到打击报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等5类情形的,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良影响情况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对属于业务范围内的问题,要按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流程,依纪依法处理,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的职能作用,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取信于民;对属于纪检监察业务外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引导、告知工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这样也有利于破解部门条块分割问题,大大提高了办信效率。”(汪凤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