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望江县城管局党组关于行政执法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5日至4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城管局党组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巡察。8月13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城管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县城管局召开整改专题会议7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8次。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县城管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党的建设、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行政执法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具体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县城管局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局党组对现有52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修改制度9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
一是局党组专门对全面依法治国理论进行了学习,执法大队每月按照年度计划进行了学习培训。二是每季度组织召开法制培训会。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协管员)参加了培训,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望江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办法(试行)》《望江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试行)》等,并结合城市管理领域具体案例,从执法职权、法律条例内容、适用处罚情形、法律文书制作等进行了详细讲解。三是组织参加了安庆市城管局组织的2021年度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培训。
(二)执法队伍建设方面
2.针对辅助执法队伍不稳定问题
一是完善了《望江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和《望江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协管员考勤考绩细则(试行)》,建立执法辅助人员考核激励机制。二是每季度组织召开法制培训会,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协管员)参加了培训。三是开展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整治。针对华阳大道宝塔下坡、蓝天路水利局下坡的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县城管局常态化开展巡查管理,截至目前,共整治13起违规摆摊行为。四是组织队员积极参加2021年度全市城管队员队列会操评比“强转树”专项行动。
(三)工作机制建设方面
3.针对数字化城管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
一是对积压案件进行了分类清理。截止至2021年10月底,数字城管中心平台共受理各类城市管理案件29396条,其中供电909条,住建1999条,交通255条,水利62条,其中多数电话通知达到2500余条;城管局21686条,立案21685条,结案18539件。为公安、交警案件侦破提供线索资料4起。二是完善了体制机制建设。已向县委编委报送《望江县城市管理局关于设立县智慧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的请示》(望城管党组〔2021〕19号);完善了《望江县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和《望江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考核评价细则(试行)》,建立了考评体系。
(四)纪律作风建设方面
4.针对县城管局文书制作不严谨问题
一是对存在问题的案卷和历年案卷进行复核,按要求进行整改,根据复核复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和办案人员进行约谈;二是以局文件形式转发安庆市城市管理局《安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试行)》《安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办法 (试行)》《安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三个制度办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比照执行;三是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法制培训会,就《望江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办法(试行)》、《望江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试行)》进行解读,结合城市管理领域具体案例,从执法职权、法律条例内容、适用处罚情形、法律文书制作等进行详细讲解,同时就执法办案中需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强调,并给予了合理性指导建议;四是局政策法规股对各中队正在办理中的案件和因故未结案案件进行督查,并对执法办案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和培训。
5.针对法律条款适用依据不足问题
一是以局文件形式转发安庆市城市管理局《安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试行)》《安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办法 (试行)》《安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三个制度办法,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比照执行;二是印发了《望江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办法(试行)》《望江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及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程序;三是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法制培训会,就《望江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办法(试行)》、《望江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试行)》进行解读,并结合城市管理领域具体案例,从执法职权、法律条例内容、适用处罚情形、法律文书制作等进行详细讲解,同时就执法办案中需注意的问题进行强调,并给予了合理性指导建议;四是局政策法规股对执法大队各中队正在办理中的案件和因故未结案案件进行督查,并对执法办案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和培训。五是对问题案件进行了复查复核,并根据复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及办案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或约谈。
6.针对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积极开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安全咨询日、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党日、“安全意识入人心,文明创建共参与”主题等志愿活动,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了执法队员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切实拔高执法队员思想“新高度”。二是完善了《执法大队内部管理制度》和《执法大队岗位责任量化考核管理办法》、《望江县城管局工作人员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并严格落实考勤考核管理制度。三是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对迟到早退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7.针对县城管案件查处不及时问题
一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根据县资规局对问题建设工程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情形的认定,我局按照法律程序推进案件办理工作。目前,案件调查阶段已完成。二是落实执法大队违法建设分管责任人责任,落实巡察发现、交办处置、现场核查违法建设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执法大队内部管理制度》和《执法大队岗位责任量化考核管理办法》单项工作对违法建设进行考核。三是委托具有建筑垃圾处置资质的企业对县城区偷倒乱倒的建筑装潢垃圾逐一进行转运处理,累计清运建筑垃圾7000余吨,切实提高周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四是鉴于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手续办理、建设周期长,会同县资规局、生态环境分局、开发区、华阳镇、社区等相关部门先期在县城区选点建设建筑装潢垃圾临时转运点,做到集中收集、集中分拣、集中转运处理,真正落到实处。五是建立“城管+社区+物业”三级联动机制,制定了《住宅小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城管+社区+物业”三级联动方案》,并严格落实。
8.针对案件未查处问题
一是安排了执法人员参加法规股的多次法制培训,加强了执法队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增强了责任意识。二是立案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我局已对回龙西路某商户擅自修剪树木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对雷阳路某商户擅自修剪树木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及时作出了行政处罚。对香茗山路明珠广场对面某商户、城北路某公司擅自砍伐树木等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当事人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提高了市民爱绿护绿意识。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7157168;邮寄地址:望江县华阳镇武昌湖路人防大楼二楼望江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电子邮箱:10588923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