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开展一案一评一通报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审理阅卷发现该案存在户籍信息卷宗材料多处不一致、查封扣押文书使用错误等问题,审理期间,审查组对审理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部分证据瑕疵进行了补充完善。”近日,在望江县纪委常委会审议案件时,案件审理室现场通报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要求,案件审理室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开展“一案一评一通报”。审理阅卷时严格对照新修订的评查标准列出基础材料、程序手续、事实证据以及定性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一案一清单”。阅卷完成后,将问题清单反馈至承办部门并督促指导整改,同时,针对案件重难点问题,与案件承办部门共同研究整改举措。为进一步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审理室将个案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写入审理报告,在案件提请县纪委常委会审议时进行通报,由委领导作点评发言。今年3月份以来,案件审理室对县纪委监委查办的13件案件开展日常评查,评查发现并整改落实问题30多个。

下一步,案件审理室将深化评查结果运用,适时总结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入分析研究,总结经验做法,通过编写业务指导提示单、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全面提升案件质效和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案件审理部门是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的‘关口’,我们将坚守职责定位,发挥审理引领作用,甘当“黑脸”,发现问题敢于说‘不’,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整体质量,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