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望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了巡察。2022年2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望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交管大队严格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确保见底到位、取得实效。针对整改内容,成立领导组织根据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目标,制定具体方案,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细化措施,明确责任。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包含的问题,在充分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整改措施,形成了相应的整改落实方案,逐项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人、责任领导、完成时限,深刻剖析原因,细化整改措施,全面推进问题整改

三是完善制度标本兼治。针对梳理排查的问题,坚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在全面梳理问题的基础上,注重从机制上堵塞漏洞,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目标,对相关工作措施进行长期坚持,确保整改落实常抓不懈。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推进整改

(一)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理论学习有差距

1)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次数少问题

一是2022年3月15日制定了交管大队(支部)《2022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十大学习专题、学习形式和学习要求,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相关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二是支部每月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将集中学习政治理论作为第一议题,今年以来共开展集中学习14

(2)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2022年3月23日制定了《交管大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和每月学习清单,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章党规、党史国史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和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二是2022年3月2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2022年3月7日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组织生活会制度,邀请县纪委监委和县公安局相关领导到会指导,班子成员自行查摆问题12个,相互提意见建议35条,目前均落实整改;三是公安局机关总支副书记杨军同志每次均参加支部各类会议、活动,指导支部党建工作。

2.信访维稳工作落实不力

3)针对单位对风险防控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大队成立专班,对信访人实行包保稳控化解。目前,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已多次调度对相关信访人作出信访结案处理;二是330日制定“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局交管业务培训班2期,并邀请市交警支队业务部门负责人授课,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每月开展案件评查,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三是3月30日制定《交管事故案件研究规定》,确保案件办理依法,结果公平公正。

3.道路安全教育工作流于形式

4)针对道路安全教育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一季度共开展“七进”宣传工作30次,其中进驾校3次、进学校5次、进农村9次、进企业9次、进社区3次。在全县135个行政村,建设宣传阵地60个,在村委会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并在各村重要路口设置固定安全提示标语,目前已经设置27处。利用农村“大喇叭”每天早中晚3个半小时播放,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美丽乡村行 电影进万家”活动共开展9场次,每次活动宣传民警会通过现场讲解的方式,结合农村群众出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二是印制、发放《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致全县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致广大驾驶人及群众的一封信》6.5万份“农用车三轮车禁止载客不干胶贴”5000张,组织宣教股、城区中队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道路行驶,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的行为进行现场宣传教育。

4.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多

5)针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2021年12月县联席会议办公室以[13]号文件要求全县各乡镇对51处农村临水临崖道路进行隐患整改(含47处农村道路隐患),2022年4月县安委会望安办[22]号文件、[29]号文件再次对全县51处农村临水临崖隐患道路进行督办,要求全县各乡镇在2022年7月底前完成整改,消除隐患,6月份会同县安委办对各乡镇进行督办,目前此项隐患整改各乡镇正在推进中;二是制定了两站两员的考核方案,充分发挥农村道路两站两员的管事率和上岗率,对乡镇两站两员进行培训2期300人次;三是2021年县公安大队通过政府公开招标启动智能交通外场第二期项目,建设交通监控19套,电子警察6处,在赛口、高士、太慈、凉泉、长岭杨林街、鸦滩街、杨湾街、华阳镇、经开区等主要路口设置违停抓拍系统35套,利用科技手段,大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通过交警指挥平台10分钟提示,对违停车主进行劝告和短信通知,通过交所合一提高农村路段的路面见警率,劝导违停车主立即驶离。以上路段违停已得到根本解决,效果明显;四是2022年以来农村道路事故419起,与去年同期比下降6.75%。

6)针对城区交通乱象较多问题

一是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4次,提高全体民、辅警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二是县公安局下发全警撑交警,共创文明城工作方案,在雷池大道、望江大道开展机非分离及安全头盔佩戴情况检查,目前头盔佩戴率达到95%左右,拆除遮阳棚200余。在城区范围内发放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的一封信3000份,利用两微一抖平台加强一盔一带工作的宣传,发布信息20余条。经摸排,我县电瓶车约20余万台,县公安大队2022年元月在城区范围内启动电瓶车规范上牌工作,二月份起在全县各乡镇启动电瓶车规范管理上牌工作,目前电瓶车(二、三轮)上牌共计11万余台,通过县政府通告形式,增强电瓶车(二、三轮)以及非标电瓶车上牌率达到55%,在城区路段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守法率明显提高,规范电瓶车通行和头盔佩戴率有效提升,截至目前对非机动车未上牌警告7000余人,摩托车未安全头盔700余人;三是前期对全城僵尸车进行摸排52台,目前已与相关部门对接,建立了临时停放点,目前已将僵尸车全部四是在东环路,二中门口已加装大货车禁行标志和视频抓拍系统,同时对学生上下学高峰期安排警力值守,每日共出动警力100余人次;五是对望江大翰林苑旁大型车辆停放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1份,3月份已整改;六是已责令华阳、城区中队对申洲公司门口交通秩序进行治理,增加人行横道线和临时停车泊位200多个,在东外环路增设临时移动红绿灯1盏,目前申洲工人出行安全已有明显改善。

7)针对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监管乏力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县教育、交通运输部门经常性沟通和协调,开展联合检查和暗访,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并制定望江县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车企业的监管;二是我县目前制式校车为131台,交警部门在每学期开学前都深入俊龙、小候鸟校车公司开展安全检查和驾驶员面对面安全教育;三是针对部分面包车有非法营运情况,公安交大队积极联合县交通执法大队开展专项整治,整治行动期共查处非法接送学生案件30件,罚款16.4万元;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件4件,罚款12万元;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案件3件,罚款9万,面包车超员12起,罚款600元,记33分;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下发全县交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知,常态化与县交通局执法大队、县城管局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四是基层中队驻辖区派出所交警开展联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源头上杜绝载客汽车、面包车超员,2022年1月-6月45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7.05%,移送县交通执法大队涉嫌非法营运3起,面包车超员以及非法营运得到有效遏制。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5.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8)针对从严治警不力问题

一是制定了《交管大队谈心谈话制度》,对民警辅警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教育和思想引导;二是3月7日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议,通报了2017年以来大队18名违纪违规人员情况;三是4月14日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议,通报了车驾管科目三岗位的8名同志被县纪委、县局党组的处理决定,大队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车管所负责人分别就该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发言,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四是2月份以来大队领导深入基层所队检查督导10余次,共发现问题5个,整改5个。

9)针对“一岗双责”“一案双查”未真正落实问题

一是根据前期群众投诉反映较多的岗位情况并结合大队工作实际,已建立廉政风险点防控清单,从办公采购、车管所收费及个人等方面梳理廉政风险点5个,防控措施12条,有效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二是结合《全县公安局机关纪律作风提升年活动方案》要求,大队召开纪律作风提升年活动动员部署会,相继4次开展纪律作风提升专题活动,并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廉政风险和纪律作风等方面个人自查;三是2022年3月2日组织集中观看《以案为戒 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通报了2017年以来车管所考试员张某等8人违规收受学员香烟受查处情况,切实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10)针对“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未执行问题

一是将大队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二是已建立《交管大队财务管理规定》,并开展交管大队财务业务人员管理培训专题会议,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

6.为民服务不够

11)针对事故处理问题多问题

一是组织人员参加接处警培训班,提高民警辅警警情处置能力水平,规范接处警工作;二是大队年初已落实集体会商制度,并于2022年3月30日制定了《交通事故案件研究制度》对疑难复杂案件(事故)认定实行了集体会商;三是由局督察大队牵头对打着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的名义,承揽修车业务的车辆维修厂相关情况进行排查,未发现民辅警违规违纪问题;四是完善了救援企业报备制度,公开公示救援机构和车辆维修企业名单,制定了“交通事故施救四不准”接受群众监督。

12)针对宗旨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召开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推进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一系列重要论述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一村一警”相关部署要求;二是投入资金50万元对车管所等窗口部门基础设施和内外环境进行改造、整治,更换保洁员;三是开展非现场采集人员集中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交通智能设备进行调试,减少人工二筛率;四是车管所建立《考勤核查制度》,实行“周末不打烊”,严肃工作纪律,方便群众办事;五是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提升年活动,增强民辅警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议,进一步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

7.工作作风不够实

13)针对涉案财物丢失问题

一是开展了两期的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由大队业务骨干进行授课,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业务能力水平(含执法记录仪的规范使用);二是设立了涉案财物保管室,3月30日制定《涉案财物管理保管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登记管理;三是县局分管负责人、法制、督察、交管等部门与案件当事人家属进行沟通解释安抚,大队出具了情况说明和丢失物品赔偿清单;四是县局分管局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局党组作出对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的决定。

14)针对行政执法随意性大问题

一是已提请县局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约谈;二是对事故中涉及的三、四轮电动车属性认定表述按国标行业标准统一认定为机动车;三是组织开展“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将公安业务(含《安徽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纳入年度学习计划,推动公安交管工作;四是每月下发民警执法不规范通报,严格落实县局执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加大对非现场处罚的监管力度,确保扣分和罚款到位,关闭免计分权限;五是开展了两期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对行政处罚、接处警工作和执法记录仪的规范使用进行了培训;六是局分管领导对大队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严禁因考核进行拆分、降格处罚。

8.党员干部酒驾案件移交不及时、不彻底

15)针对党员干部酒驾案件移交不及时、不彻底问题

一是已提请县局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开展了两期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大队业务骨干进行授课,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对2016年以来公职人员和党员涉嫌酒驾进行逐案核查并上报,因上报县局机制不健全,大队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建立酒驾查处移交机制,明确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于查处、核实、报送、移交实行全方位负责制,建立与县局法制大队的通报机制。

9.工程建设程序不到位

16)针对大额工程未经会议集体研究问题

一是经核实10.26万元建设改造项目已于2018年3月14日下午5点经大队办公会研究同意实施,并出具大队2018年第8号会议纪要;二是对2017年以来项目建设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进行排查,未发现问题。

17)针对部分工程建设未履行招投标程序问题

一是对上述部分工程项目进行核查,依照《安徽省2018年-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进行处理;二是组织大队班子成员及经办人员学习《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交管大队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标准要求进行采购;三是2022年3月7日在大队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上取消上述工程指定人员承做的决定,同时对所有工程进行梳理核查。

18)针对工程建设资料记录不全问题

一是结合2022年3月24日制定的《交管大队财务管理规定》,于4月19日开展业务人员财务管理培训,认真学习国家招标、采购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业务人员责任意识和程序意识;二是2022年4月24日大队组织警务工作站建设单位负责人对工程建设资料进行完善;三是对2020年望江县校园及重点企业周边交通标牌标线完善工程和望江县智能交通外场系统工程合同签订日期均在工程完工之后,经大队查阅材料得知2020年7月20日发文至政府进行工程增补,大队对该问题作出情况说明。

10.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

19)针对超标准报销出差费用问题

一是多报金额上交国库;是结合《交管大队财务管理规定》,开展业务人员财务管理培训,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报账制度。

20)针对部分支出无发票问题

一是2019年1月记账联4340元入账的维修费高士中队已让修理厂重新开具发票并已作出书面说明;二是大队对食堂采购销货清单进行了核实,因部分商户不能开出销售发票,导致以销货清单入账,大队将作出情况说明,制定《交管大队财务管理规定》,并开展交管大队业务人员财务管理培训专题会议,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报账制度。

21)针对报账附件不全问题

一是2022年3月23日已将2019年1月份无发票的停车费退回国库;二是2880元培训费已按要求补充市局培训通知;三是2022年3月25日大队与车辆维修公司沟通,按照实际支付费用和维修审批单,重新开具了2019年和2020年的维修费用清单;四是经核实2019年11月25日大队已将床、床头柜等固定资产共计11420元上报国资办,其中公共排椅230元/位共计9660元,未达到固定资产上报标准;五是大队对零星工程资料进行审核,将缺少的工程资料进行完善,并按照《交管大队财务管理规定》4月19日组织开展交管大队业务人员财务管理培训,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制度。

22)针对内控机制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对大队车辆情况进行统计梳理,并制定《交管大队车辆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加强警车管理。车辆未批先修已与部门负责人口头汇报,将对金额进行核实并出具情况说明,对机动中队负责人、华阳中队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4月5日已将中央隔离护栏赔付款8250元上交国库;三是因财务人员被抽调县局参加专项工作导致账务未能做到日清月结,2021年12月31日前财务人员已按照财务制度完成了2021年度财务工作;四是2019年1月县局工会慰问规定尚未执行,财政同意相关慰问费用在单位行政账户列支,2020年1月1日工会慰问办法开始施行。

11.购买劳务服务和工程结算中多支付税费

23)针对购买劳务服务和工程结算中多支付税费问题

一是2022年3月23日望江县天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多付税费8976元已退回国库;二是对于多支付的4.54万元税费,安徽康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已按要求退回大队多支付税款。

12.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2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大队已将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上报县国资办,2021年12月将8台打印机补记录固定资产,并报国有资产系统登记;二是大队与县资产报废中标单位铜陵市环资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核对报废数量并形成报价单;三是2022年1月16日大队将固定资产处置收入1620元上交国库;四是制定了《交管大队财务管理规定》,开展业务人员专题培训。

13.公积金未予及时清理

25)针对公积金未予及时清理问题

2022年3月15日县公安局党组专题听取巡察整改情况,决定将代缴公积金返还交大队,目前已跟政府财政部门协调,拨付资金。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4.班子领导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

26)针对班子领导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问题

一是制定了《交管大队谈心谈话制度》,加强班子成员沟通交流,注重民辅警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监督;二是加强民辅警交管业务培训,并邀请市交警支队业务部门负责人授课,每月开展一次以上业务调度;三是大队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合理调整,进一步压实分管领导责任;四是制定完善了《望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望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管理制度执行奖惩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规定》、《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民辅警管理责任捆绑机制,全面从严管党治警。

15.抓党建主体责任未落实

27)针对抓党建主体责任未落实问题

一是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支部党建工作;二是制定了支委分工及分工职责,进一步推进支委成员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三是大队30名辅警党员统一纳入支部日常管理,参加所在党小组组织生活。

16.“三会一课”质量不高

28)针对“三会一课”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二是组织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研究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等党内制度有关规定;三是成立党建工作小组,并确定支委职责和分工及联系党小组,进一步督促支委各联系党小组严格落实到位。

17.班子成员对辅警关心不够

29)针对班子成员对辅警关心不够问题

一是制定了《交管大队谈心谈话制度》,建立民辅警谈心谈话记录,进一步加强日常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二是2021年11月1日前已将9月和10月辅警绩效发放到位。每月25日前发放辅警当月基本工资,次月发放上月绩效工资;三是实行警务辅助人员三级四类管理体系责任,落实民辅警管理责任捆绑机制,每季度评选一次辅警之星,工作成效突出的及时上报表彰奖励。

18.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

30)针对支部开展党规党纪等法律知识学习少,党员法纪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2022年3月2日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了《以案为戒 警钟长鸣》视频片,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出席活动;二是2022年3月7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报2017年以来受到党纪处分的15名党员情况;三是2022年4月14日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议,通报了车驾管科目三岗位张某等8人被县纪委、县局党组的处理决定,大队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车管所负责人分别就该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发言,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交管大队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举一反三,强化巩固和扩大整治效果,在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立足当下改的措施和长久立的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整改成效,推动交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6-7170878;邮寄地址:望江县东洲路292号;电子邮箱:8528870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