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瓯海: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

  近年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紧盯乡村振兴领域的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统筹各方力量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以“系统整改、综合施治”的高标准跑出了乡村振兴的“加速度”。

  为确保巡察工作高效推进,瓯海区委凝聚监督合力,抽调5个部门干部成立乡村振兴领域巡察组,围绕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对区民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9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进驻期间,巡察组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着力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作风问题。同时,巡察组在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提供协调和支持,积极指导督导各职能部门规范制度建设,有力压实工作责任。自专项巡察开展以来,专项巡察组已反馈4个方面15项问题,移交问题线索2条,责令相关单位整改问题32件。

  “这个农村供水工程已经完工验收,但至今还没办理结算审计。”“抽查发现低保户在册名单中有9人拥有2套以上房产,不符合低保户认定条件。”随着巡察监督的深入,一些影响整改质效的问题逐渐显现。对此,专项巡察组坚持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一体推进,通过督促相关部门出台《瓯海区开展未来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全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创建实施方案》等一批制度规定,把问题治在要害处、把整改盯在关键处,为乡村振兴工作奠定了强有力的政策基础。

  在巡察组的监督推动下,乡村振兴领域各区属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区交通运输局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实施“两路两侧‘三化一平’”专项整治,整治销号问题点位400余个;区民政局全力抓好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享受救助待遇问题整改,确保农村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精准到位……

  在全程参与、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专项巡察组还联合区纪委监委同步启动问责程序,从严查处多发补贴追缴不力、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终审不严、耕地保护监管不到位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