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景与《典语》

  《典语》是三国之际吴人陆景所撰,著作时间不详,最迟当不晚于吴天纪四年(280年)。是年,陆景遇害,年仅31岁。此书有感于东吴末年内忧外患的背景而作,针砭时弊,言无虚物,有着强烈的现实关怀。然世已久佚,赖唐初魏征等人所编之《群书治要》得以保存其大概,内容既反映了陆景救弊于一时的殷切考虑,也逐渐凝练为一种治道主张,至今犹有可资取用的借鉴价值。

  (一)

  陆景,字士仁,出身吴郡陆氏,为江东大族,乃吴国名将陆抗之子、陆逊之孙。其弟陆机、陆云并称二陆,皆善属文作诗,陆机被誉为“太康之英”。据《三国志·陆逊传》所载,陆景在其父死后领兵拜偏将军、中下督,后为王濬别军所杀。史传陆景“澡身好学,著书数十篇”,然篇目无存。详考史料,其中当即有《典语》一书。关于此书,世人罕有所知,由魏征“总知其务”的《隋书·经籍志》曾有著录,此时距陆景之年代已有300余年,湮没久矣。魏征将此书归于子部,属“儒者”一类,谓“《典语》十卷,《典语别》二卷并吴中夏督陆景撰,亡”。《旧唐书·经籍志》以及《新唐书·艺文志》皆著录有“《典训》十卷,陆景撰”,列于儒家。揆诸史实,《典语别》当是魏征所谓“亡”者,而《典训》则是《典语》之误,唐以后即失传。宋明诸儒,无一人言及,可见其亡佚之久。《群书治要》一书由魏征、萧德言等人编撰于贞观初年,唐末亡佚,赖由日本遣唐使得以传世,迟至清代嘉庆年间才再次重返中土,保存了大量后世未见的唐前珍贵典籍,《典语》即是其中之一。《典语》因为《群书治要》收录之故,直至清末方才重见天日,为学者所详知。《典语》在《群书治要》中被归于子部,与《隋书》的安排一致,其初衷即在于此。

  《群书治要》选录《典语》是目前所能见到此书的最全内容,皆与吴国当时的政治情势相关,是陆景治道思想的集中展示。从其标目可知其主旨亦皆与《群书治要》相契合,体现了传统儒家治国理政的核心理念。可惜当时吴主昏庸无能,内外交困,旋即为晋所灭,此书亦随之湮没无闻。

  (二)

  治道是传统儒家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重要理念,代表了儒家在治国理政方面的追求和理想,先儒论述多有所及。治道有清、浊之分,其根本在于人才。陆景认为要想实现治道清明,就必须敬贤诛恶,使贤愚各别,这既是圣帝明王统御六合、治理群生所必须担负的责任,同时也是现实中选官用人的内在理性要求。在陆景看来,世间治乱与国家安危,系于官人的选任,故而王者得人用人,不可不慎,其关键在于“敬贤而诛恶”。具体言之,“敬一贤则众贤悦,诛一恶则众恶惧”,昔日大舜举用八元、八恺之贤才,流放四凶之恶人,取得了垂拱而天下治的效果,冠德百王、光炎后世,其根本就在于所任得其人。可以说,贤人在位则治道清,奸佞干政则惑乱作,君道、臣职都要以此为重。

  历史地看,天下广大,事务繁多,绝非一人所能董理,因而也必须通过分官别职,使人各守其位。然事有大小,人有优劣,所以官有尊卑、爵有等级,必须量才而用,任贤去恶。果能如此,则天下虽广必能治理,事务虽繁亦可解决。在陆景看来,在其位就必然要担负相应的职责,任其职同样必须知晓其职守,绝不能率意而为。比如三公,乃是君主治国之辅弼,其要在于匡扶社稷、宣化四方,若非天下俊德和当世良才,就不得选而用之。从另一方面来看,三公身居其位也不应该再插手祭祀、礼仪之类的琐细事,而要交给相应的官员。如果居高位者总是操心于细碎之事,就会使下属懈怠,也就难以成就大事。

  如何才能辨别人之贤愚呢?陆景认为需要进行一番“推事效实”的工作。他指出,“夫料才覈能,治世之要也”,料即评估,覈即查验,也就是对人才的优劣予以勘察。在陆景看来,凡是人之才能,都有长短高下之别,明君需要裁而用之,尽量“任得其才、才堪其任”,使职位与能力相匹配。凡是用人而不能取得良好效果的,都是任人而不能尽其才的缘故。古圣贤王还通过奖赏、刑罚,“验之以实,效之以事,能推事效实,则贤愚明而治道清矣”。意思是说要考核人才之名实是否相符,既要循名责实,也要察言观效,即一方面要知道才有偏达,以便量才授用;另一方面要循其本性,才须堪其任方行。如此则能辨别贤愚,使治道清明。

  (三)

  对于君王而言,因为长期久处深宫,眼不得亲见臣下的得失,耳不得亲闻贤愚的评论,要想使治道清明,在敬贤诛恶之外,还必须君臣一体,上下协心。一方面,人主通过“立辅弼之臣,列官司之守,劝之以爵赏,诫之以刑罚。故明诫以效其功,考绩以核其能,德高者位尊,才优者任重”,并以此全面了解人才之优劣,广行政教,佐以治道;另一方面,“苟非其选,器不虚假;苟得其人,委之无疑”,官不虚设,人不疑用,选官用人务求精当,如果得到合适的人才就信而不疑。

  按照陆景的观点,君臣之间的关系就应该如身、手一般,互相信任,“君之任臣,如身之信手;臣之事君,亦宜如手之系身。安则共乐,痛则同忧”。进言之,天子能听臣下之劝谏而改容纠偏,是因为重视臣下;而臣下之所以愿尽职于君上,则是为了报人主知人善任之德。这既是自古以来理想的君臣关系,也是现实中需要不断致力以期实现的一个目标。苟能上下协心以治世事,就会不待命而勉励有为,进退以礼,功成而世治。

  在《典语》最后,陆景提出治国者应该施行恤民之道,这也是君臣上下协心以治世的必然要求。就其大者而言,人主在“综理四海,收养品庶”之时,要认识到“宫室壮观,出于民力;器服珍玩,生于民财;千乘万骑,由于民众。无此三者,则天子魁然独在,无所为尊者也”。赖由民力、民财、民众,才有了人主之尊,才有了国家的正常运行,所以明主贤君必然会心生恻隐,行不忍人之政,通过博爱、恕道,尽力满足民众的正当要求。陆景认为,容身之所、匹配之偶、充饥之粮、御寒之衣,此四者乃是“生民之本性,人情所共有”,明主治世,必定会恕下以身,与民同乐。这多少是一种与孟子的“仁政”颇为相似的思想主张,在陆景看来,如果人主能仁惠广洽,就会万方归化,国祚绵长。

  总的来说,陆景在这本书中集中地提出了自己的治道观,除此之外还谈及了随时改制的通变思想以及昭德知功的重爵思想,有着鲜明的儒家特质,尤其是强调治国理政要广修文德、播其德教,更是有着恒常不变的价值意涵,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的智慧光芒。(谷文国 刘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