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2021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
12月9日,我县召开2021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黄锋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黄锋在讲话中指出,五年来,我县反腐败工作成效不断显现,反腐败协作配合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大数据制度监督作用逐步凸显,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更加顺畅。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764件,立案68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1人;采取留置措施19人,移送检察机关16人,挽回经济损失2400余万元。
就进一步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黄锋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各成员单位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牢把握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职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把严的信号强力释放出来,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二要突出工作重点,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任务。要聚焦重点领域严惩腐败,持续加大反腐败力度;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深入整治,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要聚焦成风化人严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不断厚植不想腐的土壤;要聚焦追逃追赃防逃统筹推进。建立健全追逃追赃防逃协作配合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做到有逃必追、人赃俱获。三要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反腐败协调工作强大合力。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协作配合暂行办法,进一步厘清职责、找准定位,注重协同协作,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促落实,最大限度地把各自专业优势、职能优势结合起来,做到有贪必肃、有腐必惩,为开创现代化美好望江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宣读了调整后的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名单,研究了新设立的县追逃办成员名单,传达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会议还审议了《中共望江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望江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协作配合暂行办法》《中共望江县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县法院、县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4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反腐败工作履职尽责情况。(石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