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望江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22日至7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巡察。2020年10月20日,县委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
(1)针对“理论学习不经常、效果不佳”的问题。
一是截至2021年1月,在全局上下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7次。二是健全“三会一课”、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研究制定了阶段性学习计划表。三是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进行党建知识测试,并公布了测试结果。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2)针对“社区矫正工作未完全按照要求开展”的问题。
一是各司法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二是各司法所每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体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至少一次。三是按照新规要求,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档案台账,制定实施个性化的矫正方案。
(3)针对“法制宣传仍有空白区”的问题。
一是发挥新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方式,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晓率。二是结合 “政法干警进网格”“千家万户访平安”等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填补宣传空白区。三是打造法律援助品牌建设,2020望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望江县小北门步行街开展了“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活动,活动现场共接受咨询50人次,发放宣传单400余份、环保购物袋200个,受到群众好评。四是开展法律援助讲座,以案释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律援助。
(4)针对“法律援助案件审核不严”的问题。
一是制定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核。二是落实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制度,实时监控案件进度,关注受援人满意度,推进协议落实。三是法律援助中心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严把准入关,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应援尽援,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2020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7件。四是建立健全优秀案件评比制度。
3.重点工作推进不力
(5)针对“扫黑除恶工作成效不突出”的问题。
一是召开扫黑除恶摸排推进会,进一步压实各股室、各司法所责任。二是各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加大摸排力度,一月一摸排,一月一上报。三是联合多部门开展10场次“扫黑除恶法治进乡村”活动。
(6)针对“政法干警进网格活动进度迟缓”的问题。
一是召开推进会,要求政法干警规范填写走访日志。二是加大对各司法所“政法干警进网格”活动督查力度。
4.履职尽责需加强
(7)针对“法律服务队伍管理失之宽软”的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工作例会制度。二是及时纠正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收费问题。
(8)针对“合法性审查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
一是落实应审尽审的原则。二是将专业人做专业事落实到实处,由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任合法性审查股股长。三是形成了一套完整体系的审查流程。
(9)针对“法律服务市场有待净化”的问题。
一是协调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打击处理。二是依法查询了解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经查在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中并没有法律援助这一项目。三是县司法局公共法律股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一起前往该公司进行执法,对该公司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开展法律援助集中宣传月活动,将法律援助宣传向基层各村倾斜。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5.工作作风不实
(10)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集中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二是如实记录各类会议情况并要求参会人员实名签到。
(11)针对“主题教育未深入开展”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学习制度,制订学习计划。二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6.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12)针对“签到考勤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
已印发考勤考核制度,由值日领导监督执行。
(13)针对“文风慵懒僵化”的问题。
局党组书记对办公室全体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分管副局长对办公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7.管理和服务对象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仍有发生
(14)针对“管理和服务对象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题。
一是出台律师事务所周例会制度和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通过例会和日常培训,加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和日常监管。二是建立法律援助投诉查处机制,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法律援助中心公示。2020年以来,望江县法律援助中心未接到任何关于法律援助案件的投诉。三是对于个别律师向贫困户收费情况,已进行整改。
8.项目实施不规范
(15)针对“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制定《望江县司法局合同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法治文化公园合同及审计报告书。
9.机关内部管理有漏洞
(16)针对“机关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已建立办公室用品进出库台账。二是已完成华阳、漳湖司法所及车棚等固定资产登记。三是出台了考勤制度并严明考勤纪律。
10.财务监管不到位
(17)针对“未建工会账目”的问题。
一是明确了相关人员职责。二是已对机关工会经费进行独立建账和会计核算。
(18)针对“支出附件不完善”的问题。
已进一步核实并对相关情况作了说明。
(19)针对“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管缺位”的问题。
一是通过召开会议,加强对公证处职工的教育管理。二是重新制定了公证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来人招待手续,和人员出差报销手续。明确规定严禁坐收坐支,加强对收入账户的管理。三是违规报销的出差补助已退回了400元。四是局纪检组组长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
1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0)针对“民主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规范了民主生活会流程,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开展了日常谈心谈话。
(21)针对“日常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出台了局党组议事规则,按期召开党组会。
12.党建工作不扎实
(22)针对“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督促律师事务所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大雷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雷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规范了支部会议室和党员活动室建设。三是及时收取党费。
13.选人用人不严谨
(23)针对“二级机构负责人任命程序缺失”的问题。
一是专题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二是新提拔的人员已严格执行提名、推荐考察、公示等程序。
(24)针对“招聘人员不够公开透明”的问题。
一是按照向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购买劳务的方式购买社工服务。二是积极探索开展社会工作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6-7179148;邮政信箱:安徽省望江县望江大道与武昌湖路交叉口北300米向西司法局办公室;邮编:24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