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组”协作审理 促办案质效提升
“审查调查组提出对被审查人调整退休待遇的建议,证据材料不完善。被审查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系申请提前退休,但案卷材料中没有被审查人所在单位党组会议研究记录,也没有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的批复文件,对此需补充相关证据材料。”
“审查调查报告格式不规范,处分建议所依据的文件未精确到具体条款”。
日前,望江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协作区组织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和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对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和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共同办理的一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审理,并向审查调查组反馈审理中发现的问题。
“我们将按要求立行立改,并以上述问题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办案中进一步强化程序和证据意识。”审查调查组负责人当场表态。
据悉,为破解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力量薄弱,案件质效不高的难题,第三派驻纪检监察协作区认真贯彻落实“组组”协作、“室组地”联动等工作机制,在“人员统筹、资源整合、会商研讨、审核把关”上持续发力,打好组合拳,成功办理了多件疑难、复杂且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
“此次协作审理再一次彰显了‘组组’协作办案的强大优势,既克服了审查调查人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弊端,利于内部监督,强化了办案人员的纪法意识。也能节省案件再次审理的时间,提高办案效率。我们协作区将认真按照委里统一部署,一如既往地将该协作机制贯穿于办案始终,严把程序关、证据关、廉洁关、质效关,推动办案和审理能力双提升。”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协作区负责人表示。(方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