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望江县委统战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0至4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10月22日,县委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

1)针对“班子成员提升政治理论素养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明确了县委统战部理论中心组成员,制定了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发放了专门学习记录本。二是结合学习工作例会,坚持每周开展党员干部学习交流活动。三是开展了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回头看”,全部整改到位。

2.班子政治责任淡化,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2)针对“班子成员‘党管统战’的意识树得不牢”的问题。 

一是坚持学习工作例会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长期的学习内容。二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按照年初工作要点,制定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落实到位。四是制定了年度统战工作评分细则,以考核促进工作。

3)针对“常务副部长与其他班子成员谈话较少,沟通不够”的问题。

一是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二是重新调整了部长分工。

4)针对“部门优势发挥不够,招商引资的‘鹊桥’作用不凸显”的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望江县招商引资若干政策》和《2020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明确了年度招商任务。二是开展助力“大招商”行动,通过以商招商、党建促招商,超额完成年度招商任务。   

5)针对“工作亮点较少,品牌创建办法不多”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年度统战工作计划和“十四五”工作计划。二是2020年为皖江职校申报了省级示范点。三是认真开展了基层宗教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3.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6)针对“领导班子意识形态观念淡薄”的问题。

一是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与统战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

7)针对“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淡化”的问题。

一是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与统战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

4.机构改革落实迟缓

8)针对“‘三定方案’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已按照相关程序明确了四个内设科室负责人,并抄送到各乡镇、县直局级以上单位党委、党组(支部)。

9)针对“一些重点岗位人员长期不交流”的问题。

结合换届,有计划的推动统战干部交流提拔使用。

10)针对“机关人员‘原单位’意识较重,工作融合不够”的问题。

一是开展了廉政谈话活动。二是建立了集体学习制度。三是各科室重新调整了分工。

5.发现、培养和使用党外代表人士意识不强

11)针对“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二是经与组织部协商,已经形成人事配备方案,并报市委组织部核准同意,检察院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已到位。

12)针对“落实县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集中学习了《中共望江县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二是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联系,召开组织部、统战部联席会议。

13)针对“领导县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参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不力”的问题。

一是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定期召开统战部、工商联班子联席会议。

6.基层统战工作标准化建设推动乏力

14)针对“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集中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对乡镇统战工作办公室和村级统战工作联络站进行排查,全面规范。

15)针对“保障措施未落实”的问题。

一是2020年已将全县135个村(社区)民族宗教工作信息联络员岗位补贴列入县财政预算。二是出台了《望江县村(社区)民族宗教工作信息联络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民宗信息员工作职责,由各乡镇进行考核并报备县委统战部,由县委统战部打卡发放岗位补贴。2020年度民宗信息员补助已于2021年2月全部打卡发放到位。

7.宗教工作责任压的不实

16)针对“‘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落实不均衡”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村两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压紧压实各级宗教工作责任。二是结合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镇、村包保制度。三是与组织部和乡镇对接,积极争取支持,已配齐配强乡镇统战委员。

17)针对“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不严格,‘四进四有’落实不全面”的问题。

一是出台了相关文件,规范宗教活动管理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提高基层宗教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专项核查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

18)针对“少数寺庙消防灭火器已过保质期限,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会同消防、宣传、住建、供电等部门,分五个检查组,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强监管”专项行动,发现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并将问题以交办单形式反馈到乡镇整改到位。

19)针对“道教追思度亡收费过高”的问题。

一是会同县民政局印发《关于规范道教从业人员从事丧葬活动的通知》,切实减轻丧户负担。二是出台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每场活动不得超过规定数额,严禁向丧属索要财物和礼品。

20)针对“宗教行政执法乏力”的问题。

一是2020年度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的执法查处力度,共立案9起,并根据违法事实作出相应处罚。二是压实属地责任,全县共有22名干部取得宗教执法证。

21)针对“教育引导道教人员节俭办白事的力度不够,推进乡风文明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发挥宗教团体作用,宗教团体通过以会代训等方式,坚持逢会必学。二是指导道教协会出台管理办法,着力规范宗教活动管理。

22)针对“2010年以来原民宗局及县委统战部未对党员信教情况开展过专项清理,对党员信教情况底数不清”的问题。

对发现的党员信教线索已交办乡镇处理。

23)针对“宗教领域的政治风险排查不力,扫黑除恶向宗教领域延伸力度不够”的问题。

建立宗教工作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任务及问题清单并逐项落实到位。

8.扶贫工作欠扎实

24)针对“扶贫双包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2020年度帮扶计划并给予帮扶资金5万元。二是按要求开展了扶贫走访。三是帮助重新梳理基础台账资料,对贫困户的实际问题进行跟踪督办。

(二)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情况

9.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偏差,纪检组履行监督不经常

25)针对“管党治党责任层层递减”的问题。

一是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机制,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经常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谈心谈话等。三是按岗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廉政风险点清单。

26)针对“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在支部大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二是研究完善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财务每半年公开1次。

10.形式主义问题时有发生

27)针对“存在以文件贯彻文件现象”。

一是研究出台发文制度。二是及时召开工作部署、督查会议,推动重点、难点工作落实。

28)针对“工作有计划未落实”的问题。

根据工作计划,制定了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定期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

29)针对“工作不细致”的问题。

一是对相关办文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收发文工作并制定了收发文制度。

30)针对“宗教人数底数不清”的问题。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对宗教教职人员重新摸底,依托省市平台,完善教职人员信息资料,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11.为民服务不主动

31)针对“深入到乡镇、非公企业、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偏少”的问题。

一是开展了2020年度网络人士统战工作调研。二是制定了2021年度调研计划和课题。

32)针对“对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数量及现状的摸排,开展暗访及核查不够”的问题。

一是深入基层调研,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全覆盖走访,并形成调研报告。二是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三是建立完善了宗教工作台账。

33)针对“2019年困难归侨侨眷补助前期摸底核实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集中学习《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加强党的涉侨政策学习宣传。二是上户核查了28位享受困难归侨侨眷补助的人员,2020年度补助由省里直接打卡发放。

1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变通

34)针对“变相报销吃喝开支”的问题。

当事人已对相关情况做了澄清说明。

35)针对“以办公费、印刷费名义报销不合规开支”的问题。

一是已进一步核实相关支出并作出了情况说明。二是修订了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

13.执行财务制度不严谨

36)针对“国库集中支付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已出具相关情况说明。二是定期盘存备用金。

37)针对“支付凭证附件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支出进行了说明。二是修订了财务制度。三是经查,2018年仅口头达成记账代理协议,按双方商定支付代理费,但2019年以后均按年度签订了记账代理协议。

38)针对“招待费无菜单、交通费无派车单”的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支出如实作出了说明。二是修订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9)针对“机构改革后各类固定资产没有进行实物验收”的问题。

一是安排专人开展固定资产全面清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账实相符。二是规范固定资产配备、管理及处置程序。

40)针对“民宗局行政执法没收款缴入道教协会账户”的问题。

一是已按照要求将原民宗局行政执法没收款缴纳到县财政罚设款专户。二是举一反三,对近期行政执法没收款开展了清查,所有行政执法没收款全部缴纳到县财政罚设款专户。

14.项目实施缺乏监管

41)针对“原县民宗局对县财政每年安排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未进行监管”的问题。

经核查,2018年、2019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已经拨付使用。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

15.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

42)针对“推荐优秀党员和工会主席未经民主推荐”的问题。

一是支部大会上集中学习了《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二是研究制定了部长议事规则,完善了部长办公会议制度。

43)针对“一些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部长办公会研究”的问题。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1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44)针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混开”的问题。

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程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45)针对“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程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46)针对“‘讲严立’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无具体内容”的问题。

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程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47)针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参会签到人员数与会议记录本记录的参与民主评议党员人数不一致”的问题。

严格落实会议签到制度,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48)针对“民主评议党员等次不规范”的问题。

认真进行了反思,2020年度规范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9)针对“党费收缴不合规”的问题。

明确专人负责,规范收缴党费。

17.“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

50)针对“机关党支部未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的问题。

巡察反馈后,及时制定了机关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并将长期坚持。

51)针对“‘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长期坚持。

52)针对“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的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党支部集中学习。二是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

53)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党员和挂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正常。

一是建立党支部微信群,开通了党员线上交流。二是已转出1名挂籍党员组织关系。

18.审计整改不主动不及时

54)针对“原民宗局对2015年度审计反馈的问题没有落实整改”的问题。

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审计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6—5780103;邮政信箱:望江县回龙东路政务中心A区312室 ;邮编:24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