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肇源:划分协作区 提升办案能力

  日前,黑龙江省肇源县调研发现,乡镇纪委普遍存在经验不足、能力不强、水平不高等问题,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等现象。2021年该县乡镇纪委共计办案8件,半数以上乡镇纪委“零”办案,纪检监察在基层一线监督治理上严重缺位。

  为此,该县纪委监委于2022年底制定实施《调整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协作区分工及工作制度》,明确规定协作区划分、日常运行、案件查办、执纪监督、工作纪律、督导考核等要求。

  实践中,该县纪委监委将全县16个乡镇划分为4个协作区,从县纪委监委各业务科室选取办案骨干、业务能手进驻协作区并任协作区负责人,全面指导协作区内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以协作区为单位统筹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廉政教育,常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办理重要信访件、重点问题线索,形成了部门领导、互相监督、“乡案县审”的协作机制。

  在案件查办工作上,县纪委监委统筹协作区案件线索,协作区涉及的案件线索实行统一管理、整体调配。对协作区案件定标、定量,定期考核,每个乡镇纪委每月至少办结案件2件;定期听取协作区案件线索办理情况汇报;建立完善“协作区案件管理台账”,严格按时限督办,定期考核评定等级,倒逼乡镇纪委从被动监督、畏难监督向主动监督、敢于监督转变。今年一季度,该县乡镇纪委累计立案138件,同比增长12.8倍。

  聚焦乡镇纪委提升业务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全方位发力。协作区负责人切实发挥传帮带作用,在线索排查、分析研判、调查取证、成卷归档等环节“全方位领学”“手把手教授”。

  在此基础上,协作区案件严格执行信访信息反馈制。案件线索查结后,协作区案件具体承办人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实名举报人,详细告知办理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系统总结协作区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持续推进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通过县带乡、乡带村,不断延伸基层监督触角,确保基层监督责任落实到位。”肇源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介绍说。(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方庆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