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对案开单”“凭单销号” 筑牢案件质量“防线”
“初核报告、审查报告中当事人基本情况不符合格式要求……”近日,望江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对长岭镇纪委承办的某一案件进行了乡案县审,指出该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出了问题清单,并将问题清单反馈给长岭镇纪委,逐条指导如何补充完善证据。
落实乡案县审工作以来,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对乡镇送审的案件进行严格质量把关,开出问题清单,再对照问题清单逐条指导、整改、验收,是该县纪委监委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乡案县审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指导,提高基层案件质量的缩影。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政策指导和个案指导相结合,根据案件办理情况制作“审核报告”,按照“一案一评查、一案一清单、一案一整改”的要求,对案件中存在的办案程序、事实证据、定性量纪、文书撰写分类提出完善意见。对案件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程序不合规的,退回乡镇纪委重新审查;对案件材料不齐全或手续不完备的,退回乡镇纪委补充完善。同时,加强对乡镇纪委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切实维护纪法权威。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按照乡案县审工作规定,共受理审核乡镇纪委报送审核的案件85件,发出问题清单85份,对200多个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
“近年来,通过落实乡案县审制度,对乡镇案件存在的问题逐一指明,形成问题清单,再由乡镇纪委根据清单补充完善证据,以审促改、以案促学,案件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乡案县审工作推进力度,坚持‘一把尺子,练好里子,勤开方子’,筑牢案件质量‘防线’。”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童三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