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探索建立会审评估机制 让巡察整改实起来

为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外部推力和内生动力,日前,望江县制定出台了《望江县委巡察整改质效会审评估机制》,积极探索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更好发挥了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的目标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为避免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的随意性,确保巡察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该县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会审评估内容、会审评估流程、结果运用五个方面探索建立巡察整改质效会审评估机制。明确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根据日常督查掌握情况,同时结合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梳理分析汇总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总结成效、排出名次、划出等次。对评估结果为“差”等次相关责任人(党组织)进行约谈或发函提醒,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行为。

“我们把评估结果分为好、较好、差3个等次,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将作为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评估结果为“差”等次的单位,对相关责任人(党组织)进行约谈或发函提醒,责成限期整改,视情开展巡视“回头看”,对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问责,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行为,以规范化提高巡察整改质效。

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的质效会审工作,评出了3个“差”等次单位,对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反馈的25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37个,整改完成率为94.8%;追责问责141人次,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建立完善制度178,有力推动了巡察成果向治理成效积极转化。
    “出台会审评估机制,旨在完善整改监督机制,倒逼被巡察党组织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持续完善整改质效评估机制,同时积极宣传巡察整改典型案例,以会审督促提升整改质量,以评估强化激励约束,更好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县委巡察办 金群芳